羅生門!美女醫偷吃富商 綠帽夫遭爆是爛人

23 Nov, 2016

新聞摘要: 

常常上電視談話性節目的蔡姓美女醫師昨天遭週刊爆料,因為愛上身價百億的富商,向同樣也是醫生的丈夫要求離婚。蔡女丈夫昨晚在臉書上表示「公開被戴綠帽很恥辱」,不過又有人踢爆,蔡女丈夫才是長期偷吃又家暴的爛人,週刊會報導都是靠關係的結果。

 

根據《壹週刊》報導,蔡姓醫師這兩年事業得意,但是私生活一團糟,不僅曾與丈夫陳姓醫師離婚又再婚,整個過程可以說是曲折又離奇。友人透露,蔡女和陳男原本有個幸福婚姻,但去年7月,女方突然以「個性不合」提離婚,並要求陳男用放棄房產所有權,來交換小孩監護權。後來兩人雖然離婚,但仍住在一起,不過去年12月底,蔡女又要求復合,於是兩人又再登記。

 

但是友人爆料,復婚前,蔡女早就和富商徐男在一起,甚至還要徐男答應她,如果懷孕了就要給2億4千萬。沒想到今年2月,蔡女發現懷孕了,還說小孩是徐男的,兩人還一起討論未來孩子的撫養問題,但當蔡女提起當初承諾的鉅款時,徐男就避不見面,不得已之下,只好向丈夫陳男坦白,也不免讓人懷疑,徐男自稱自己為跨國公司總裁,身家百億,是否屬實。

 

不過事情還沒落幕,有人加碼向週刊爆料,今年1月中,蔡女又向丈夫提離婚,還說「如果徐要立即跟我結婚,那你願意簽字嗎?」,甚至打算利用懷孕一事,驗證徐男到底是否為真富商,「最好的方式,就是懷孕結婚生小孩,最能證明fake或real,我懷孕了,你會願意放手嗎?」

 

今年3月,當初躲起來的徐男又出現,並表示願意彌補過錯,也願意接納蔡女的兩個小孩。而在今年6月蔡、陳兩人的離婚官司還在進行時,蔡女就將臉書狀態改為「單身」,享受著追求者不斷獻殷情。

 

如此爆炸又戲劇性的報導一出後,許多認識蔡女的民眾都表示不可思議,但是蔡女隨即在臉書上貼出聲明,表示一切都是不實指控,但目前至蔡女臉書看不到此篇聲明。

 

對於妻子外遇的消息,陳男昨晚在臉書上首度發聲,他表示「對一個男人而言,在大庭廣眾下揭露他的太太有外遇、被戴綠帽,因為這個男人賺不了大錢,這種恥辱及背叛,我不會描述」,但即便如此,陳男仍向太太喊話「只要願意回頭,我跟孩子一直都在這裡」,還強調如果離婚的話,關係很難再修補了。陳男用651個字,表現出深情,及無怨無悔的一面,讓許多網友紛紛替他加油打氣(2016-07-21 15:10東森新聞)。

律師評析:

這則報導涉及多個複雜且戲劇性的元素,從情感背叛、重婚到外遇指控,每個細節都極具爭議性。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些情況涉及幾個可能的法律議題:

 

離婚與監護權:蔡女提出以放棄房產所有權來交換小孩的監護權,這可能涉及到監護權的決定標準和財產分配的合法性。通常,法院在決定監護權時會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而非僅僅基於財產交易。

 

重婚與再婚問題:離婚後仍舊同居,再次登記結婚的情況,在法律上需要妥善處理前次離婚後的所有法律後果,包括財產分割、監護權等問題,以確保再婚的合法性。

 

外遇與道德問題:夫妻一方的外遇可以成為離婚請求的法律依據,尤其當外遇行為對婚姻關係造成了實質性損害時。然而,外遇的法律後果通常需透過證據來證明,例如情感上的背叛如何影響了另一方的權利和福祉。

 

財產問題與承諾:蔡女向徐男提出懷孕後要求巨額財務承諾的情況,可能涉及民事上的承諾履行問題。如果有具體的承諾和相應的信賴行為,可能構成民事上的賠償責任。

 

媒體報導的合法性和道德性:公開的指控和週刊的報導方式可能涉及名譽權和隱私權的問題。當媒體揭露個人生活細節時,需要平衡新聞自由與個人隱私之間的界限。

 

這起案件反映了現代社會中媒體如何影響公眾對私人生活事件的看法,同時也突顯了法律在處理這些情感豐富且個人性的問題時的角色。在處理類似情況時,建議當事人尋求專業的法律和心理諮詢,以保護自身的法律權益並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沒有足夠直接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有發生性行為,但有其他相關訊息、照片、影片或消費紀錄可以證明雙方關係曖昧,超越一般人際交往,如一同出遊、進出汽車旅館,雖然不能以「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之法定離婚事由請求離婚,仍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但這個案件而論,僅以男方離婚後又與女方復合,而且女方似乎早有外遇對象,以我承辦案件多年的經驗,婚姻問題沒有單方面的,簡單來說,就是誰多誰少的問題,畢竟兩人能結婚,個性就有點像,而夫妻關係無法維繫,很難說祇有一方錯,總之,當事人要離婚,就讓她們離吧,少一對怨偶,多二個快樂的家庭。

 

(相關法條=民法第195條=民法第245條=民法第985條=民法第1052條=民法第1053條=刑法第239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
 

瀏覽次數:332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