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第一百零一條立法沿革
27 Sep, 2019
戶籍法第101條規定:
說明:
=民國20年12月1日制定條文
受理家長變更之聲請時,應根據前家長之戶籍及其號數並就變更事項,編訂新家長之戶籍,將前家長之戶籍註銷。
前項新編戶籍之副本,應與原戶籍之註銷謄本一併送呈監督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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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0年12月1日制定條文
受理家長變更之聲請時,應根據前家長之戶籍及其號數並就變更事項,編訂新家長之戶籍,將前家長之戶籍註銷。
前項新編戶籍之副本,應與原戶籍之註銷謄本一併送呈監督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