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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收養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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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為發生親子關係之原因,而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民法第1072條規定)。收養關係因收養他人之子女而發生,凡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者,雖用義男或寄子之名稱,亦為民法所稱之養子,被上訴人係由某甲夫婦收養為子,業經原判決合法認定,茲上訴人以某甲墓碑上載有義男字樣,甲妻某氏在另案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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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收養大陸人相關規定,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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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制度的目標在於提供一個圓滿的環境,培育兒童成長,使他們能夠享有充分的愛和關懷。強調收養不是救濟或資助,而是要付出真誠的關懷來扶養照顧孩子。收養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包括書面契約、法院認可以及建立親子關係的共同意願等。對成年人的收養也設有一定的條件和限制,以防止收養制度被不當利用。對台灣地區人民收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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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收養子女之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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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必須以書面契約形式進行,並向法院提出申請以獲得認可。法院將根據相關條件,如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意向、成年人收養的限制等,來審查和評估收養申請。如果被收養者為成年人,法院將審查是否存在違反收養目的的重大事由,並對該收養申請進行審慎評估,以確保收養的正當性和合法性。收養人應比被收養人年長20歲以上,以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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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患者能否合法收養子女?法規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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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倘若精神疾病患者欲收養,法院必然會審查其年齡條件與行為能力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要件。若法院認定該收養實為謀取收養人財產、逃避義務,或缺乏收養真意與實質生活關係者,將不予認可,以防止收養制度成為法律脫法的工具。收養制度既關涉家庭制度正當性與弱勢者保護,法律設計與司法審查機制均應嚴守秩序與倫理的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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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十八仍可被收養?法律對成年收養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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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成年收養雖不須經過收出養媒合程序,程序上相對簡化,但法院於實體認可上更應嚴格審查實質要件。成年收養的真正核心,在於承認既有之親子情感與生活聯繫,使其合法化與制度化。法院的審查應著眼於是否符合收養制度的立法目的,防止為不當目的濫用制度、維護身分秩序的正當性與公益。透過嚴謹的審查與法律程序,才能兼顧收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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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收養」自己的小孩?淺談法律上親子關係之發生方式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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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制度雖為實現親子關係的一種重要方式,但法律上之收養,不應淪為達成非正當目的之工具,法院應嚴格依據民法相關規定審查其成立要件與合意內容,並依當事人之生活事實及實際情感互動來判斷是否真正具備收養之實質必要性,以確保收養制度的正當性與可行性。至於認領與收養之區別,應明確釐清,尤其不能將本可認領之親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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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我不是你親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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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不論是無血緣收養、親戚收養還是繼親收養,法院都須依據民法的規範及個案具體情況審慎裁量,而非僅憑當事人的書面聲請或雙方合意即准予認可。收養制度的存在,是法律對於事實親子關係的補充與認可,其核心仍在於是否存在真正的親情連結與扶養關係,才能達成制度設計的初衷與立法目的。唯有如此,才能保障收養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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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收養子女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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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事事件法透過嚴謹明確之程序與文件要求,確保收養制度之正當性與合法性,特別強調法院實質審認與對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之考量,避免收養淪為形式主義或脫法工具。透過法院之積極介入與審查,得以防止濫用收養制度從事不法目的,保障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本生家庭之權益。是以,當事人辦理收養認可時,應依據法律規定備妥相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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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女嗎?我是父親的女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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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從法律角度來看,養女是法律上的女兒,自可依繼承編規定分配遺產。至於繼承比例,依民法規定,應由養母、養女及二名養兄弟均分,各得遺產四分之一。雖然訃聞上記載孝女與喪禮中以家屬身分答禮並無法律效力,但這些仍可作為間接佐證其親子身份的事實。最終,是否積極提起訴訟以爭取繼承權,則須視其對家族和諧與自身權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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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認可收養前,如收養人或被收養人死亡,收養是否會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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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認可收養制度係為確保身分關係之真實性與合法性,其程序嚴謹且具強烈公益性質,對於聲請過程中當事人死亡之情形,應區分被收養人或收養人為誰,以及其是否為未成年人與契約是否已成立等,分別處理。就未成年者而言,被收養人死亡即終結程序,不生效力;收養人死亡則仍可依法院認定是否符合兒少最佳利益決定是否認可。至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