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財兩失?對於悔婚者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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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解除婚約的法定事由包括重大不治之病、惡疾、對方與他人訂婚等情況。解除婚約的一方可以要求返還婚約贈與物。然而,法院認為被害男子未能證明他曾贈送給女子的金飾及聘金,或者這些物品是因婚約而贈送的。因此,無法支持被害男子對女子返還金飾和聘金的請求。 律師回答: 男子上網結識某女子,互戴戒指訂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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