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七十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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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事件法第170條規定: 監護宣告裁定經廢棄確定前,監護人所為之行為,不失其效力。 監護宣告裁定經廢棄確定前,受監護宣告之人所為之行為,不得本於宣告監護之裁定而主張無效。 監護宣告裁定經廢棄確定後,應由第一審法院公告其要旨。 說明: =民國100年12月12日制定條文 監護宣告裁定經廢棄確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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