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16

     

    家事事件法第195條規定: 以直接強制方式將子女交付債權人時,宜先擬定執行計畫;必要時,得不先通知債務人執行日期,並請求警察機關、社工人員、醫療救護單位、學校老師、外交單位或其他有關機關協助。 前項執行過程,宜妥為說明勸導,儘量採取平和手段,並注意未成年子女之身體、生命安全、人身自由及尊嚴,安撫其情緒。 ...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