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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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事件法第196條規定: 本法施行後,已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之地區,原管轄之地方法院,應以公告將本法所定家事事件,移送少年及家事法院,並通知當事人及已知之關係人。 說明: =民國100年12月12日制定條文 本法施行後,已成立少年及家事法院之地區,原管轄之地方法院,應以公告將本法所定家事事件,移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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