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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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事件法第184條規定: 下列安置事件,專屬被安置人住所地、居所地或所在地法院管轄: 一、關於兒童及少年之繼續安置事件。 二、關於兒童及少年之安置保護事件。 三、關於身心障礙者之繼續安置事件。 四、關於其他法律規定應由法院裁定安置事件。 除法律別有規定外,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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