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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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事件法第161條規定: 聲請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之裁定,應於聲請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聲請人、宣告死亡之聲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聲請撤銷或變更之裁定。 三、應如何撤銷或變更之聲明。 四、撤銷或變更之事由。 前項第四款之事由宜提出相關證據。 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於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裁定事件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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