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事件法第二十二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19

     

    家事事件法第22條規定: 本法關於審判長權限之規定,於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準用之。 說明: =民國100年12月12日制定條文 本法關於審判長權限之規定,於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準用之。 理由-受命法官於行準備程序時,就原屬審判長權限之事項,例如有關對於當事人曉諭捨棄、認諾之法律效果(第四十六條第二...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