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二規定註釋-贈與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民法第979-2條規定:
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說明:
民法第979條之二規定涉及婚約相關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問題。因解除婚約、違反婚約或婚約無效、解除、撤銷時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贈與物返還請求權,均有兩年的消滅時效,若當事人在兩年內未行使請求權,則該請求權將失效。此規定的設立主要目的是為促進當事人在合理的時間內解決與婚約相關的糾紛,避免法律關係持續不確定,從而加快糾紛解決的速度,維護社會和諧並確保法律關係的穩定性。
本條之立法理由略以,民法第979-2條的設立,第九百七十七條因解除婚約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第九百七十八條、第九百七十九條因違反婚約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及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因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之贈與物返還請求權,均不宜聽其久延不決,應設短期消滅時效之規定,爰增訂本條規定。
這一條文適用於幾種主要的請求權情形,包括婚約解除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第977條),因違反婚約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第978條、第979條),以及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的贈與物返還請求權(第979條之一)。這些請求權的設立,旨在保護那些在婚約解除或違反情況下,因對方的不履行或無效行為所遭受損害的一方,並提供一個期限內行使法律救濟的途徑。
消滅時效的計算
設立此條款的目的在於防止相關請求權久拖不決,對當事人的生活與法律狀態造成持續的不確定性。通過規定短期消滅時效(二年),鼓勵當事人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糾紛,以穩定法律關係並促進社會和諧。
是為明確規範涉及婚約相關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確保法律關係的及時解決與清晰。此條款適用於以下幾種情形的請求權:
第977條:婚約解除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978條與第979條:違反婚約所引起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979條之1: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的贈與物返還請求權。
消滅時效的計時從請求權可以行使之日起算。例如,在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的情況下,從無效、解除或撤銷之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是因違反婚約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則從知悉違反行為並確定賠償責任的對象之日起算。
消滅時效的計算方式是從請求權可以行使之日起算,具體而言,在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的情況下,消滅時效從該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之日起算兩年。若是因違反婚約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則時效自當事人知悉違反行為並確定賠償責任的對象之日起算。這意味著,當事人在婚約解除或違約行為發生後,必須及時主張自己的請求權,否則過兩年期限後,法院將不再支持其賠償請求。這一規定強調時效性的重要性,要求當事人迅速處理婚約解除或違反所帶來的法律問題,從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爭議和損失。當事人應注意在時效期間內主動行使請求權。一旦超過二年時效,即使有合法的請求權,法院也可能因時效消滅而拒絕支持。
按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民法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二分別定有明文。又民法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二規定之贈與物返還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其二年之消滅時效期間,參諸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所定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之規定,自應從婚約解除後起算,要屬當然(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家上字第88號民事判決)。
在實際的法律運作中,消滅時效的適用確保法律關係的明確性與穩定性,防止過多的懸而未決的案件影響司法效率和當事人的權益。然而,這也要求當事人在面對婚約相關的糾紛時,必須清楚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並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提出請求。這樣一來,婚約違反或解除帶來的法律後果可以得到及時處理,防止問題的拖延使得當事人的利益受損。
例如,若一方因婚約解除而遭受經濟損失或情感損害,則根據民法第979條的規定,該方可以要求賠償其所遭受的損失。然而,若兩年內未主張這一權利,則該請求權將因消滅時效的失效而無效,受害方將無法再要求賠償。這一法律條款強調時效的必要性,旨在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時間內行使自己的法律權利。
此外,針對贈與物返還請求權,若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贈與的一方可請求返還其所贈送的物品。例如,在訂婚過程中,一方贈送禮物或聘金作為婚約的一部分,但隨後婚約被解除或無效,該方可以根據第979條之1請求返還贈與物。該條文同樣設有消滅時效規定,要求請求方在兩年內提出返還要求,否則將無法再要求返還。
民法第979條之2的設立,具有多重意義。首先,它防止婚約解除或違約後的法律糾紛無休止地延遲,促使當事人及早解決爭議。其次,這一條文有助於減少法院的案件積壓,確保司法資源的高效利用。再次,它保障當事人在婚約解除或無效情況下能夠獲得公正的法律救濟,並強調消滅時效對於保障法律秩序和公平的重要性。
具體而言,消滅時效的規定還強調婚約相關的法律責任必須在一定的時間框架內得到解決,這樣的規範不僅有助於防止婚約關係中發生不必要的拖延,也避免過多的爭議和不確定性,使得當事人的法律關係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得到明確結束。對於當事人來說,理解並遵守這一規定是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重要一步,尤其在涉及婚約解除、違反婚約或贈與物返還等問題時,應及時諮詢法律專業人員,確保自己不因延遲行使請求權而錯失追訴機會。
總之,民法第979條之2的設立是為確保婚約相關的請求權能夠在合理時間內被行使,促進法律關係的及時解決,並維護當事人的法律權益。此條文強調的消滅時效對維護司法效率、保障公平正義起到重要作用,並且對於處理婚約相關的法律爭議提供清晰的指導。當事人在婚約相關糾紛出現時,應及時諮詢法律專業人員,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因時效而失效。特別是涉及贈與物返還或損害賠償的情況,應留意相關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限,適時提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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