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九條立法沿革
16 May, 2019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9條規定:
依本法規定發給設立許可證書,免徵規費。
說明:
=民國100年11月11日全文修正條文
依本法規定發給設立許可證書,免徵規費。
理由-
一、依據規費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增列本條以免徵規費。
二、兒少福利機構係以提供福利服務為目標,機構領取設立許可證書,尚難謂與營利事業領取之營業登記證以營利為目標者等同;且從鼓勵及結合民間共同推展兒少福利之角度而言,兒少福利機構係協助政府共同推動兒少福利,尚難認應收取兒少福利機構申請設立許可之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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