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六條立法沿革
31 Mar, 2018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6條規定: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說明:
=民國96年3月5日全文修正條文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本法施行將滿七年,全部條文皆已施行,第二項已無規定必要,爰予刪除。
=民國112年11月21日全文修正條文
本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之第六十三條之一自一百零五年二月四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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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說明: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本法施行將滿七年,全部條文皆已施行,第二項已無規定必要,爰予刪除。
本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之第六十三條之一自一百零五年二月四日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