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七十四條立法沿革

06 Aug, 2017

家事事件法第74條規定:

第三條所定丁類、戊類及其他家事非訟事件,除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編之規定。

說明:

=民國100年12月12日制定條文
第三條所定丁類、戊類及其他家事非訟事件,除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編之規定。
理由-為求明確,對於本編非訟程序之適用對象,特予明定為第三條所列丁類、戊類及其他家事非訟事件,惟就各該事件應適用之程序,法律如另有規定者,仍應適用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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