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六十條立法沿革

06 Aug, 2017

家事事件法第160條規定:

宣告死亡裁定確定後,發現受宣告死亡之人尚生存或確定死亡之時不當者,得聲請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之裁定。

說明:

=民國100年12月12日制定條文
宣告死亡裁定確定後,發現受宣告死亡之人尚生存或確定死亡之時不當者,得聲請撤銷或變更宣告死亡之裁定。
理由-宣告死亡裁定確定後,如發現受宣告死亡之人尚生存或確定死亡之時不當者,受宣告死亡之人、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撤銷或變更該宣告死亡之裁定,爰設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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