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一條立法沿革

17 Dec, 2001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條規定:

為統籌入出國管理,確保國家安全、保障人權;規範移民事務,落實移民輔導,特制定本法。

說明:

=民國88年5月14日制定條文
為統籌入出國管理,確保國家安全;規範移民事務,落實移民輔導,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理由-明定本法立法目的及本法與其他法律之適用順序。
=民國96年11月30日全文修正條文
為統籌入出國管理,確保國家安全、保障人權;規範移民事務,落實移民輔導,特制定本法。
理由-本法與其他法律尚不生適用順序之問題,爰將後段規定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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