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九十四條立法沿革
17 Dec, 2001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94條規定:
移民署與海岸巡防、警察、調查及其他相關機關應密切協調聯繫,並會同各該機關建立協調聯繫作業機制。
說明:
=民國96年11月30日全文修正條文
入出國及移民署與海岸巡防、警察、調查及其他相關機關應密切協調聯繫,並會同各該機關建立協調聯繫作業機制。
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使入出國及移民署與其他相關機關在執行業務時,能互相保持密切之協調、聯繫,爰參照海岸巡防法第十一條規定,予以增訂。
=民國110年12月21日全文修正條文
移民署與海岸巡防、警察、調查及其他相關機關應密切協調聯繫,並會同各該機關建立協調聯繫作業機制。
理由-為因應內政部移民署已於一百零四年更名,爰修改入出國及移民法中相關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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