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第十四條立法沿革 之一

27 Sep, 2019

戶籍法第14-1條規定:

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之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應為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前項登記,依原住民身分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說明:

=民國104年1月6日增訂條文
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之取得、喪失、變更或回復,應為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前項登記,依原住民身分法及其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第四條第一款第九目增訂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爰增訂本條明確規範辦理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之情形。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依原住民身分法及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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