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對父母扶養義務減免如何適用?

    瀏覽次數:92

     

    問題摘要: 子女對父母的扶養責任,並非一律絕對,而是建立在雙方過往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公平的基礎之上。倘若父母長期疏忽照顧甚至加害子女,依法子女可聲請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責任。不過,實務上審查嚴謹,建議若有此類困擾,可先行蒐集資料並諮詢律師,待有具體事件發生時再正式提告,方能保障自身權益,也避免於情理與法律之間陷入兩...

  • 難忍惡夫 可備家暴證據訴離

    瀏覽次數:83

     

    問題摘要: 家庭暴力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毆打或傷害,也包括精神與經濟層面的控制與壓迫,無論是哪種類型的暴力,對受害者的身心都會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當遭遇家庭暴力時,應該積極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並蒐集相關證據,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能夠有效維護自身權益,透過法律與社會資源的介入,受害者可以擺脫暴力的陰影,重新找回自由與尊嚴...

  • 分擔父母的扶養費是子女一定要盡的義務嗎?

    瀏覽次數:73

     

    問題摘要: 事前溝通與對未來扶養安排的共識尤為重要,不僅能避免訴訟風險,也能促進家庭和諧與社會安定。總之,扶養是一項基於親屬關係與倫理責任的法律制度,不僅是權利與義務的安排,更關係到人際尊重與社會正義的落實。法律提供明確的規範與救濟程序,讓真正有需求者獲得保障,也賦予扶養人合理抗辯與免責的機會,唯有在法理與情理兼...

  • 早年離婚,臨老無謀生能力怎辦?

    瀏覽次數:72

     

    問題摘要: 扶養權利人須符合「受扶養之必要」,即通常須達到無謀生能力且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標準,但直系血親尊親屬則不受此限制,即便仍有部分謀生能力,仍可依法請求子女扶養,而扶養義務人則須具備履行扶養義務的經濟能力,若因扶養而無法維持自身基本生活,則可依法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尤其當扶養權利人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

  • 另一半物品可以亂給別人嗎?

    瀏覽次數:25

     

    問題摘要: 從法律、家庭與實務層面來看,答案非常明確:另一半的東西不是自己的,就不可以亂送人,即使是夫妻也不例外,否則輕則引發家庭糾紛,重則可能涉及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面對財產使用或贈與問題,應本於誠信原則與法律規範妥善處理,才能維護彼此的尊重與婚姻關係的健康,法律雖給予婚姻關係一定的容忍與彈性,但絕非代表可以侵...

  • 對於配偶的父母親有無扶養義務?扶養父母義務可以減免?沒有能力負擔應該怎麼辦法?

    瀏覽次數:15

     

    問題摘要: 雖然法律原則上確立子女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並非一成不變,若子女自身生活困苦,確無力履行義務,可依法聲請法院減輕或免除,若父母過去有嚴重失職行為,子女亦有權利主張不須再負擔扶養責任,這樣的規範兼顧倫理、經濟與法律公義,保障子女免於不公平負擔,亦避免父母惡行脫免法律制裁,若民眾遇有扶養義務之爭議,應及早諮...

  • 父惡意棄養,子可否搶先一步聲請免扶養?

    瀏覽次數:10

     

    問題摘要: 民法第1114條雖規定父母子女互負扶養義務,但法律並未強人所難,對於未盡撫養責任的父母,子女確有權提前透過民法第1118條之1主張免責,不僅符合法理,也彰顯了家庭責任應以互信互顧為基礎,而非片面強加。形成權的特性賦予子女主動發動訴訟的能力,不需被動等待提告,唯證據準備仍為關鍵,舉凡生活費用單據、戶籍證...

  • 民法第1118條之1減免扶養費性質為何?是否一定要請求法院裁判始得有效力?

    瀏覽次數:9

     

    問題摘要: 民法第1118條之1是保障子女的合法權利,使扶養義務不再是絕對約束,而是視父母過往行為與責任履行情形調整,法院得就個案情況裁定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讓法律在保護倫理的同時,也實現公平正義,子女若曾受父母虐待、遺棄或長期不扶養,應積極運用此法律途徑,藉由法院裁定合法免除不公平的扶養責任,避免因血緣而承擔沉...

  • 因受失業影響而離婚後付不出每月扶養費?如應何是好?

    瀏覽次數:9

     

    問題摘要: 失業或收入降低雖為現代社會常見現象,惟就法律適用而言,必須達到不可預見、非可歸責、導致履行顯失公平等高門檻方能援用情事變更原則或主張民法第1118條請求免除扶養費,否則原離婚協議仍應遵守不變。如欲酌減或免除扶養費,應蒐集具體證據資料,透過協議變更或訴訟途徑提出,以確保自身權益與法律責任之平衡,並避免因...

  • 因財力困窘致無法負擔子女之扶養費,能否減免?

    瀏覽次數:9

     

    問題摘要: 我國法律雖要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扶養義務,但亦充分考量現實生活中財力困窘之情形,透過民法第1121條及第1118條設置彈性調整機制,協助經濟困難之父母維持基本生活,子女之扶養權益亦受法院審酌保障,達到法律公平、家庭和諧與社會安定三者兼顧之立法目的,若有實際需求,應善用法律資源,依法向法院聲請扶養費變...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