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制約定後,可以再更改嗎?

18 Mar, 2025

問題摘要: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可能面對的現實問題及其財產管理方面的挑戰。許多夫妻在婚前或婚後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度,因此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夫妻發生財務上的爭議或不一致,唯一的解決辦法可能是向法院請求或達成夫妻協議,將財產制度變更為分別財產制,以便清楚劃分各自的財產,避免因對方的債務影響到自己的部分。民法第1010條的相關規定,指出了可以改變夫妻財產制度的幾種情況,例如一方未支付家庭生活費用、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未經他方同意而處分共同財產等。這些條文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讓夫妻在需要時能夠申請法院改變財產制度,以解決財務爭議和保護個人權益。

律師回答:

婚姻往往始於愛情的美好幻想,雙方在戀愛階段可能會認為彼此的一切都是完美無缺的,但當決定步入婚姻後,現實生活的種種考量便會隨之而來,價值觀、金錢觀、生活習慣等問題開始浮現,使得原本的粉紅泡泡逐漸被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瑣事所取代。有些人甚至發現,原本認為可以攜手共度一生的伴侶,實際上與自己想像中的樣子截然不同,而這些認知的落差可能會影響夫妻的相處模式,甚至導致財產與債務上的糾紛。因此,在婚姻關係中,夫妻財產制的選擇便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尤其是在雙方對金錢使用方式存在分歧的情況下,更應該提早做好規劃,以保障自己的財產權益。
 
多數人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的適用方式,而是直接適用法律所規定的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的基本原則是,夫妻各自擁有婚前與婚後的財產,但當婚姻關係終止時,雙方需進行剩餘財產分配,以確保婚姻期間的財產增值能夠公平分享。然而,若夫妻其中一方不願共同承擔家庭開銷、不事生產、甚至因借款投資經商失敗導致巨額債務,另一方便可能陷入財務危機。此時,若仍然適用法定財產制,債權人可能會對夫妻共有財產提出請求,進而影響未涉及該債務的配偶。因此,當一方發現另一方的財務行為可能損害自身權益時,應儘早考慮變更財產制,以避免未來可能面臨的經濟風險。
 
財產制的變更不論是在婚前或婚後都可以進行,夫妻可以透過協議或法院判決來調整財產制度,最常見的方式即是改為分別財產制。在分別財產制下,夫妻各自擁有、管理、使用及處分自己的財產,彼此的財務完全獨立,即使婚姻關係消滅,雙方也不需進行財產分配。然而,若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其中一方仍可依據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變更財產制的請求,以確保自身財產不受影響。
 
民法第1010條的規定,若夫妻之一方發生以下情況,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首先,若一方依法應支付家庭生活費用卻未履行義務,導致另一方須獨自承擔所有家計支出,則可作為改變財產制的理由。其次,若一方的財務狀況惡化,以至於無法清償自身債務,則另一方可請求變更財產制,以避免共同財產受到影響。此外,若一方欲處分財產時,應依法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若無正當理由卻遭對方拒絕,則可作為變更財產制的依據。
 
另一方面,若一方擁有共同財產的管理權,卻有明顯不當的管理行為,例如濫用財產、過度負債、或未合理分配資金,則另一方可請求變更財產制,以確保自身財務安全。除此之外,若一方故意減少婚後財產,例如將財產轉移至第三者名下,以規避剩餘財產分配的義務,則此行為亦可作為改變財產制的理由。同時,若夫妻財務狀況惡化,總財產已不足以償還債務,或夫妻因經濟問題導致關係惡化,甚至已長期分居達六個月以上,則法院也可以依當事人的請求,裁定變更財產制,使夫妻的財務關係更加明確。
 
實務上,財產制的變更對夫妻雙方皆有重大影響,因此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通常會審慎考量夫妻的財務狀況、婚姻存續期間的財務互動,以及雙方對家庭經濟的貢獻等因素,以確保判決結果符合公平原則。此外,若夫妻選擇約定財產制,則應以書面契約方式進行,並辦理登記,以確保契約的法律效力,否則即使雙方達成協議,仍可能無法對抗第三人,例如債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因此,夫妻若希望透過財產制的調整來保障自身權益,應先了解相關法規,並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自身的財務安全。
 
綜合而言,夫妻財產制的選擇不僅影響婚姻期間的財務管理,也決定了婚姻關係終止後的財產分配方式。大多數夫妻未特別約定財產制,因而直接適用法定財產制,而法定財產制的剩餘財產分配規則,使得婚姻期間累積的財產最終需進行分配。然而,當婚姻關係出現問題,或一方的財務行為可能損害另一方的權益時,變更財產制便成為保護自身財產的重要方式。無論是透過夫妻協議變更財產制,或是透過法院判決改為分別財產制,都可以使財產關係更加明確,減少未來可能發生的糾紛。因此,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審慎考量自身的財務狀況,並實際需求選擇適合的財產制,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家事-親屬-夫妻財產-夫妻財產制訂立-

(相關法條=民法第10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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