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約」是什麼?預想他日結婚而為之附負擔贈與如何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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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婚約是將來結婚的預約契約,成立須具備當事人合意、年齡要件與法定代理人同意等條件,並不得請求強迫履行。婚約解除或無效時,基於婚約而交付的贈與物,得依民法第979-1條或第412條撤銷贈與規定請求返還。若屬附負擔贈與,贈與人不得請求履行結婚的負擔,但可撤銷贈與並返還贈與物。此一制度兼顧了婚姻自由與財產公平...

  • 父母代訂(指腹為婚)之婚約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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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父母代訂婚約在我國法律上自始無效,不具法律效力,婚約之成立須建立於男女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之承諾,父母僅可行使同意權而非決定權,違反身分行為不可代理之原則者,無法對子女產生法律拘束力,法院亦不會承認指腹為婚之強制履行或損害賠償請求,保障子女婚姻自由及人格權,並明確界定婚約效力及父母權限,使法律制度與社會...

  • 訂婚在法律上是否有規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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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臺灣法律中,訂婚不受特定形式限制,只要男女當事人本人以結婚為目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婚約,民法第972條至第975條及相關規定保障婚約當事人自行決定婚約內容及是否履行,未成年訂婚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但代理人不得替當事人作意思表示,訂婚完成後不改變法律身分,不強制履行,法律僅規範解除婚約及損害賠償,...

  • 想訂婚要符合什麼法律規定嗎?訂婚在法律上有什麼效力? 一定要訂婚,婚姻才會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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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訂婚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契約,成立要件包括當事人親自同意、達到法定年齡並依法定代理人同意等。其效力在於確立一種婚姻上的預約關係,但不得強迫履行結婚本身。訂婚並非結婚的必要程序,沒有訂婚婚姻依然有效。若婚約解除,無過失的一方可依法請求財產與精神賠償,並返還基於婚約所為的贈與物。此制度設計,既保障婚姻自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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