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若遭人誘拐離家,父母應如何救濟?
19 Mar, 2025
問題摘要:
未成年子女遭人誘拐離家時,父母可依據刑法第240條與第241條向警方提告,追究誘拐者的刑事責任,同時也可透過民事訴訟請求子女返還,並申請相關保護措施,確保子女的安全與權益不受侵害。此外,父母應積極與子女建立信任關係,並適時監督其交友狀況,以防止誘拐事件的發生。在法律保障與家庭關懷並行的基礎上,才能確保未成年子女在安全與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保護與教養的義務,這也意味著他們對子女擁有監護權。一旦未成年子女被他人誘拐離家,即構成對父母監護權的侵害,此種行為在法律上不能被容許,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依據刑法第241條規定,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將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誘拐行為涉及意圖營利,或使被誘拐者進行猥褻行為或性交,則刑度加重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此外,若對象是未滿十六歲之未成年人,即便誘拐行為未遂,仍將受到處罰。因此,當未成年子女被人誘拐離家時,父母可以依據此法條向檢警單位提出略誘罪的告訴,要求司法機關介入,追究誘拐者的刑事責任,並設法尋回子女。
然而,現實中有些誘拐行為是經過未成年子女同意的,這種情況是否仍然構成犯罪?依據刑法第240條的規定,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使其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仍然屬於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若被誘拐者未滿十六歲,則依刑法第241條第三項規定,以略誘罪論處,也就是說,即使未成年子女表示同意,誘拐者仍將面臨刑事責任,法律不會因子女同意而阻卻違法行為。這反映出法律對於未成年人保護的高度重視,避免因其心智未成熟而受到他人利用或誤導,造成對家庭關係與自身安全的嚴重影響。
當發生未成年子女被誘拐的情況時,父母應迅速採取行動,首先可立即報警,向警方提供相關資訊,如子女的基本資料、最後出現地點、可疑人士的身份或特徵,並說明案件的緊急性,以便警方能夠迅速展開搜尋。此外,若有證據證明誘拐行為確實發生,如監視器畫面、通訊紀錄或目擊證人陳述,應盡快蒐集並提交給警方,作為偵辦案件的證據。若誘拐者可能帶著未成年子女遠離原居住地,父母亦可請求法院發出保護令或限制出境命令,以防止未成年子女被帶離國境,增加尋回的困難度。
除刑事責任的追究,父母亦可透過民事訴訟來維護自身及子女的權益。例如,若誘拐者對未成年子女施加不當影響,導致其拒絕返回家庭,父母可以依法向法院聲請變更監護權、發出返還子女之裁定,甚至申請人身保護令,以確保子女能夠安全回到家庭。在這類案件中,法院會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根據未成年子女的年齡、成長環境、教育需求等因素,決定最適合的監護安排。
在許多案例中,誘拐者可能並非陌生人,而是與未成年子女有一定關係的人,例如朋友、戀愛對象,甚至是離婚的另一方家長。當父母與子女關係緊張,或監護權爭議未明時,子女可能被他人趁機誘拐離家。因此,父母應與子女保持良好的溝通,解其交友狀況,並在必要時透過輔導機構、學校或社工單位介入,協助維持穩定的家庭關係,避免誘拐事件的發生。此外,對於青少年可能接觸的網路交友或社群媒體,父母亦應適度關注,以防止子女因誤信他人而遭到誘拐。
-家事-親屬-親子-未成年人犯罪
(相關法條=刑法第240條=刑法第24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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