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子女能否更改姓氏?

13 Aug, 2025

問題摘要:

我國法律對於子女姓氏變更採取兼顧法律秩序與個人權益的平衡態度,成年子女享有自主選擇姓氏之權利,未成年子女則需經父母協議或法院裁定,並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考量,所有變更均限行使一次,以穩定身分關係與社會秩序,父母離婚後,若有變更子女姓氏之需求,應先行理性協商,若無法達成共識,再依法律途徑妥善處理,並應尊重子女意願與利益,避免將子女置於家庭衝突的角力之中,同時,為免誤解,父母應充分瞭解法律程序與限制,妥善運用法律資源,必要時亦可諮詢法律專業人員,確保子女權益獲得全面保障,達成法律正義與家庭和諧兼顧的最佳結果。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現行法律體系中,子女姓氏的變更屬於重要的身分法議題,特別是在父母離婚後,子女是否得以更改姓氏,更是許多家庭關注的焦點,依據民法第1059條之規定,子女若已成年,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者,得自行決定是否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成年子女若因個人意願、情感連結、成長背景或其他合理理由,有意更改姓氏時,僅須依法提出申請,即可依其意願變更姓氏,惟此類變更為避免濫用,法律上限制僅得變更一次,意即成年子女一生中僅能行使一次變更姓氏之權利,變更後不得再度申請,同時,未成年子女若欲變更姓氏,則依民法規定,須由父母雙方以書面約定,方可辦理,亦即父母在離婚後,如仍共同行使親權,得協議將未成年子女姓氏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書面約定經雙方簽署後,即可依法辦理姓氏變更,此項權利即使父母其中一方被法院裁定停止監護權,仍不影響其就子女姓氏變更之協議權限,換言之,即使父母一方無權行使其他親權事項,仍有資格就子女姓氏與對方協議,若父母間無法就未成年子女姓氏變更達成共識,亦可循法律途徑請求法院裁判,法院審理時,主要依據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為裁量標準,法院會綜合考量子女年齡、生活環境、家庭關係、教育背景、情感依附及子女意願等因素,評估變更姓氏是否符合子女整體利益,若認為變更有助子女成長與身心發展,法院得裁定變更子女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此外,法院亦可依未成年子女之請求審酌變更姓氏,若子女具有充分辨識能力且具體表達意願,法院亦將重視子女意見,保障子女參與程序之權利,須特別留意的是,無論成年或未成年子女,法律均限制姓氏變更以一次為限,意即一經變更後,無論日後家庭狀況如何變化,子女不得再次申請變更姓氏,此乃基於身分安定原則,確保法律關係穩定,避免因姓氏多次變更而衍生家庭糾紛與社會不安定。

 

實務上,法院於審理變更子女姓氏案件時,除審酌子女利益外,亦會關注父母雙方之意見、子女平日由誰主要照顧、家庭支持系統、社會資源接觸程度及姓名變更對子女心理健康與人格發展之影響,例如子女自幼隨母姓成長,對母方家庭有深厚感情,或學校、社區均以母姓稱呼,變更為父姓可能造成身分認同衝突,此時法院較傾向維持原姓氏,反之,若子女長年由父方撫養照顧,與父親家庭關係密切,改從父姓有助子女生活穩定與家庭歸屬感,法院即可能准予變更為父姓,此外,若父母離婚後一方改嫁,子女若長期與繼親家庭同住,法院亦會評估變更姓氏是否有助子女融入新家庭關係,減少家庭衝突與心理壓力,程序上,子女變更姓氏須依法提出聲請,成年子女由本人親自向戶政機關或法院聲請,未成年子女則須父母共同協議或經法院裁定,申請時須備齊相關文件,包括戶籍謄本、身分證明文件、協議書或法院裁定書,並依法辦理戶籍登記變更。

 

值得提醒的是,未成年子女若經法院裁定變更姓氏,法院裁定書一經確定,即具法律效力,父母雙方均須遵守,不得拒絕辦理變更登記,至於子女成年後是否能再次變更姓氏,則依法不得重複行使此權利,若成年子女先前已經變更過姓氏,即使日後家庭狀況再度變化,亦不得再聲請變更,此係為維護身分安定,避免子女多次變更姓氏影響法律關係與社會秩序,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姓氏變更涉及不僅僅是法律層面,亦關係子女人格認同、社會互動與家庭情感,因此,實務上變更姓氏案件多由專業社工或心理專家參與評估,協助法院全面瞭解子女實際需求與心理狀況,確保裁定結果符合子女最大利益。

-家事-親子-未成年子女-子女稱性-離婚-

(相關法條=民法第10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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