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親等?法律上有什麼重要性?

14 Aug, 2025

問題摘要:

親等之計算不僅為民法上親屬制度之根本,也是諸多法律制度設計之基礎,從婚姻、扶養、監護、收養到繼承皆與之密切相關,而其計算方式在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間存在差異,亦需注意擬制血親與姻親的特殊規定。為避免日後產生婚姻無效、監護糾紛或繼承爭議,建議民眾應熟悉親等計算原則,並在涉及親屬身份關係之法律行為時,備妥足夠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等,以維護自身權益並確保法律行為之有效性。

律師回答:

在我國民法親屬制度中,親等的計算具有極為重要的法律意義,不僅關係到婚姻是否有效、遺產如何繼承,也攸關扶養義務、監護、輔助宣告指定、收養限制等多方面法律問題。

 

所謂親等,是指親屬關係中雙方之間的距離,其計算方式依據民法第968條的規定,分為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兩種方式,並輔以擬制血親與姻親的親等計算方法。

 

血親是指有血統脈絡的人,在民法親屬編中血親可以分成天然血親與擬制血親兩種。天然血親是指具有血緣關係的人,例如因出生而發生父母子女關係,擬制血親則是指原無血緣關係而因法律規定而視同發生血統關係,例如因收養而發生父母子女關係。

 

血親親等的計算方式分為兩種。直系血親的親等計算方 式,是以一代為一親等,因此自己與父母之間就是一親等的直 系血親,自己與祖父母間就是二親等的直系血親;旁系血親的 親等計算方式比較複雜,先要由自己算至同血源的直系血親相 隔幾代,再由同血源的直系血親計算該旁系血親與其隔幾代, 兩個數字相加的總合,就是幾親等的旁系血親,例如:兄弟姊 妹就是二親等之旁系血親。 

 

首先,直系血親之親等計算,係以當事人為基準點,往上或往下每隔一代即為一親等,譬如自己與父母為一親等,與祖父母為二親等,與曾祖父母為三親等;往下計算亦同,自己與子女為一親等,與孫子女為二親等,與曾孫子女為三親等。

 

至於旁系血親之親等計算則較為複雜,必須先自當事人往上數至共同血源的直系血親,然後再從該共同直系血親往下數至他方,將上下兩段加總即為親等,例如兄弟姊妹雙方皆與父母為一親等,故兄弟姊妹互為二親等之旁系血親;而叔姪關係,則為三親等,因侄子與叔叔皆與祖父為二親等與一親等,相加為三親等。再者,法律上尚存在擬制血親與姻親之親等問題。

 

擬制血親如收養所生之父母子女關係,雖非自然血緣但視同天然血親處理,其親等計算依據收養關係之法定親屬地位進行計算。

 

姻親則依民法第969條與970條計算,其包括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其親系與親等之計算比照該配偶之血親親等。例如,配偶之母即為直系姻親一親等,配偶之兄弟為旁系姻親二親等,配偶之兄弟之妻即為旁系姻親之配偶,亦為二親等。

 

以上這些計算並非僅止於理論意義,在多項實體法規範中具有具體效果。

 

以婚姻為例,民法第983條明定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六親等以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縱使收養關係已解除者,仍不得與原收養父母結婚;同樣在收養制度中,民法第1073-1條亦限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及六親等旁系血親間不得收養,顯示親等計算對避免近親繁殖與倫理秩序維護的法律功能。

 

又如民法第1115條與第1116條所定扶養義務之順序,依直系與旁系親等之遠近排定優先順序,若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親等近者優先;親等同者則依經濟能力分擔,顯示親等計算亦為分攤扶養義務之依據。

 

在監護與輔助宣告中,監護與輔助宣告聲請者,依民法第14條、備15-1條規定,以四親等內之親屬為聲請主體,而法院於選定監護人時亦以四親等內親屬為範圍,並根據親等遠近、是否同居、年齡等條件為排序原則,詳見民法第1094條、第1111條等條文規定,若親等計算錯誤,可能導致監護人選任不當,影響被監護人之利益。

 

又如監護或輔助聲請權人中,亦包括四親等內親屬,若無親等正確計算,可能無從判斷誰具聲請權。此外,當父母無法行使親權時,由祖父母、兄姊等人依親等順序擔任監護人,亦顯見親等對未成年人保護制度之實質影響。

 

進一步觀察遺產繼承制度,親等亦直接影響繼承順位與應繼分,依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而民法第1139條則規定在同一順位中,親等近者優先,例如在第二順位中,若父母中一人已故,另一人即單獨繼承全部遺產。此種依親等決定繼承順位與比例之制度,目的在於確保遺產繼承符合親疏關係與倫理期待。

 

此外,在親屬會議、親權行使、特定事件之聲請權限中,法條多以親等為判斷標準,例如民法第1131條明定親屬會議之成員應由直系血親尊親屬、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尊親屬與四親等內同輩血親構成,並以親等近者、同居者或年長者為排序依據,使親屬會議之決策更具代表性與正當性。

 

於繼承案件中,法院認定繼承人適格時亦需檢附親等關係證明,尤其當繼承人為旁系血親,舉例而言,若被繼承人無配偶與直系血親,由其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繼承者,法院將依戶政資料、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等推算其親等並審查其繼承資格,若無法明確證明親等關係,將導致繼承程序受阻甚至排除其繼承資格。

 

親等也與稅法規定密切相關,例如遺產及贈與稅稅率即依贈與人與受贈人間親等關係調整,親等愈近稅率愈低,故親等之正確計算直接影響納稅義務人負擔。再者,政府辦理社會福利補助、住宅申請或緊急救助時,對「家庭成員」之界定往往以幾親等內同居親屬為基礎,亦需要精確計算親等才能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

-家事-親屬-親屬關係

(相關法條=民法第14條=民法第15-1條=民法第968條=民法第969條=民法第970條=民法第983條=民法第1073-1條=民法第1094條=民法第1111條=民法第1115條=民法第1116條=民法第1131條=民法第1138條=民法第11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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