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久了就能離婚?你想多了!
問題摘要:
在台灣,無論分居多久,離婚都必須透過法定程序,且須符合法律上明確的離婚事由,法院會依據個案實際情況進行全盤考量,包括雙方的互動、責任歸屬、婚姻破裂程度與修復可能性等,絕非分居時間越長就越容易離婚。若婚姻真的難以為繼,當事人應盡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評估是否具備法定離婚事由並蒐集必要證據;而若不願離婚者,也應主張自身無過失且仍有經營婚姻的意願與行為,藉此保護自己在婚姻關係中的權益。最重要的是,不要再相信「分居幾年就一定能離婚」這種坊間謠言,法律不會替放棄義務的人開綠燈,更不會讓責任人輕易逃避婚姻的法律後果。離婚不是分手,更不是躲開就結束,婚姻解消需有正當理由與法定依據,這是民法秩序的基本原則。若你心中還存在「分居越久,越有本錢離婚」的想法,那麼只能說,你真的想多了。
律師回答:
關於「分居久了就能離婚?你想多了!」這個問題,在台灣民法制度下,婚姻絕非憑著時間自然中止的一種關係,不論雙方分居多久,只要沒有辦妥離婚登記,或沒有經由法院判決離婚,那麼雙方在法律上依然是配偶關係。許多人誤以為只要分居超過幾年,不再同居、生活沒有交集,就能「自動離婚」或「法院一定會判准離婚」,但這樣的認知完全錯誤。
民法對離婚的規範非常明確,離婚只有兩條路:雙方合意辦理離婚登記,或一方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而裁判離婚依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必須有特定法定事由,或法院認定有重大事由已難以維持婚姻,始得准許離婚。這些離婚原因包括重婚、通姦、惡意遺棄、虐待、精神疾病、惡疾、意圖殺害、判刑入獄等,其中並不包括「分居年限」。
雖然實務上,分居確實可能是判斷婚姻是否已破裂的參考因素之一,但絕對不是離婚的當然條件。法院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往往不是只看雙方是否分居幾年,而是要詳細調查雙方感情是否真的破裂、還有沒有修復可能、婚姻破裂的責任歸屬為何。
例如,一方若主張因長期分居感情淡薄、毫無互動,導致婚姻已名存實亡,但若調查發現該方是因另結新歡或疏於家庭責任、單方面搬離家庭居所,甚至在婚姻存續期間持續與他人交往,或對配偶言語辱罵、精神冷暴力等,那麼法院就可能認定婚姻破裂的主要責任在於提出訴請離婚的這一方,依法不得請求離婚。
也就是說,即便事實上雙方已分居多年,只要法院認為婚姻破裂是由主張離婚的一方負責,那麼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負責的一方就沒有請求離婚的資格。因此,不能簡單地將「分居」視為「婚姻關係自然終止」的代名詞,更不能把「分居幾年」當成離婚的保障門票。
有時候,婚姻破裂的責任歸屬並非表面可見,例如,有人以為自己離家出走後過著逍遙自在的生活,幾年後再拿「分居多年」來當作離婚理由,實際上卻因為當年離家就是源自自己出軌或惡劣行徑,最後在法院反而無法取得離婚的判決,反而被認為對破裂負有主責。
另一方面,若是守在家庭的一方遭受長期冷暴力、經濟剝奪或人格貶抑,即便住在同一屋簷下,也可依法主張難以維持婚姻,並請求法院裁判離婚。因此,「誰搬出去」、「誰留下來」,從來不是法院判定離婚的決定性因素,重點是整體婚姻關係是否還存在誠意、互信與實質生活的連結。
法院在處理類似的案件時,會從諸多面向審酌,包括雙方是否仍有聯繫、是否曾努力修復、是否履行配偶的法律義務(如扶養義務、忠誠義務、協力義務)、是否對方有不當行為導致婚姻破裂等等。例如桃園法院有一案例,夫妻因寵物養育問題吵架後分居十年,彼此冷戰、家人互不往來,通訊內容貧乏且言語疏離,法院認為雙方已無復合意願且責任相當,因此判准離婚。這樣的判決雖肯定了「分居」的指標意義,但仍強調了雙方是否有情感互動、是否仍有婚姻生活實質內容,以及責任是否對等等其他因素。相對地,若一方以「分居多年」為由提出離婚,卻未能說明雙方是否努力修復過、自己是否也有導致婚姻破裂的行為,那麼即使分居十年,也不保證法院會判准離婚。法律不會替想逃避婚姻責任的人背書,也不會獎勵有過錯的一方藉分居來逃避責任。
更甚者,有些當事人以為只要長期分居,婚姻「自然」就解除了,因此未處理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扶養義務等問題,等到突如其來的一方提告離婚,才驚覺自己多年的忍耐竟然成為對方主張婚姻已破裂的證據,甚至連財產都來不及保全,這類因法律誤解造成的損失,在實務中屢見不鮮。也因此,若當事人不願離婚,且分居的原因可歸責於對方,即使被對方提出離婚訴訟,也可以提出反證抗辯。
像是證明自己未曾放棄婚姻義務,或是對方早已另結新歡、有惡意遺棄、或拒絕溝通等,都可作為法院審酌的參考。有些人也會誤解為「離家者無法主張財產權」,這也是錯誤認知。
在我國婚姻財產制度下,不論是否分居、是否離家,只要婚姻關係存在,配偶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或財產差額分配仍享有請求權,只有在法院認定某一方有重大過失、導致婚姻關係無法維持,並且在財產請求時主張減免分配比例時,才可能對財產權有所影響,但絕非單以「誰離開家庭」來決定誰能否取得財產。總而言之,「分居久了就能離婚」是一種常見但嚴重的法律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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