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
問題摘要:
法律並未明訂「分居幾年就可以離婚」,而是要求法院從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角度出發,判斷是否符合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之構成要件。分居時間雖可作為佐證,但必須搭配其他事實證據,如通訊紀錄、衝突事件、警政紀錄、精神或身體虐待證明、婚姻諮商報告等,方能有效說服法院婚姻已無繼續可能。單憑「分居年限」主張離婚,若無其他支持證據,仍有很高的駁回風險。法律尊重婚姻自由,但同時也強調婚姻穩定與個人責任。離婚不僅是法律行為,更涉及雙方情感、家庭關係與子女福祉等複雜層面,應以謹慎、合理、依法的態度面對。當婚姻確實已無法挽回,當事人應及早諮詢律師,評估事實與證據,循法律程序提起離婚訴訟,以合法方式終結婚姻,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無謂訴訟風險。不要再輕信「分居幾年就能離婚」這類沒有法律根據的說法,真正影響法院判決的從來不是時間,而是婚姻關係的本質與責任的歸屬。
律師回答:
關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這個問題,首先需要釐清一個根本觀念,那就是在我國民法制度下,並不存在所謂「分居滿幾年就當然可以離婚」的法律條文或標準。許多當事人往往誤以為只要夫妻分居達兩年或三年以上,法院就會必然判准離婚,甚至還有人認為這是民法的明文規定,然而這實際上是一種法律誤解。
依照民法第1052條的規定,離婚的法定事由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明文列舉的十項具體離婚原因,包括重婚、通姦、虐待、惡意遺棄、精神病、生死不明、判刑等情形;第二類則是第2項所定的「其他重大事由致難以維持婚姻者」,也就是所謂的概括條款。而「分居」並不在十項法定事由中,因此僅能視為是否構成第2項重大事由的具體事實之一。
法院在審酌是否判准離婚時,會從整體婚姻關係是否確已破裂,雙方是否有修復可能性,以及破裂的主因是否可歸責於原告或被告等多重角度進行判斷,而非單純根據分居時間來作為裁判依據。也就是說,即便夫妻已經分居五年、十年,若法院認為雙方仍有感情基礎、仍可能修復,或是破裂的原因可歸責於提出離婚訴訟的一方,那麼仍可能駁回離婚請求。
從實務角度觀察,法院會將分居視為證明婚姻破裂的指標之一,但更關鍵的是要看分居的起因、持續情形、雙方有無聯繫、是否持續履行夫妻義務、是否有努力修復婚姻等。若一方主張分居已多年,但實際上只是各自工作地點不同或為照顧家人而短期分開居住,卻仍保持密切聯繫、共同處理家庭事務,法院可能仍認定婚姻並未實質破裂。
反之,若分居期間雙方完全斷絕往來,無婚姻互動、無共同生活、甚至對簿公堂或發生激烈衝突,則法院可能傾向認定婚姻難以為繼,進而判准離婚。此外,關於「惡意遺棄」的規範,雖與分居在事實上可能有重疊,但仍需符合一定要件,並不等同於單純離家或不與配偶同住。根據最高法院見解,惡意遺棄的構成須具備「客觀上不與配偶共同居住」、「主觀上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兩項要素,且通常須具持續性、無正當理由及未履行配偶義務等情形。
因此,單純因工作調動、身體因素、照顧雙方父母等情形而短期分居者,並不構成惡意遺棄,不足以作為請求離婚的依據。
在實務中,法院比較常見的做法是將長期分居作為「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的佐證,尤其當雙方感情淡薄、毫無互動、拒絕修復,並且無再共同生活之可能性時,才會認定該婚姻已實質破裂而准予離婚。而即使如此,法院仍會審酌破裂之責任歸屬,如係由原告一方率先離家、與他人交往或長期對配偶冷淡疏遠,則法院仍可能以其為婚姻破裂之主因,駁回其訴請離婚。
因此,離婚訴訟的重點不在於「分居幾年」,而是「婚姻是否已破裂且不可修復」、「破裂是否可歸責於請求離婚的一方」等實質因素。舉例而言,若一方長年酗酒、施暴、通姦或沉迷賭博,導致對方被迫搬離並分居多年,在具體證據支持下,即可主張對方應負婚姻破裂之責,請求法院裁判離婚。
又如,夫妻因理念不合或價值觀衝突長期爭執,後續分居且雙方無意再恢復共同生活,亦可由無責方主張婚姻難以維持。法律亦未禁止當事人於分居期間就監護權、財產分配等事項簽訂分居協議,雖不等同離婚協議,但可顯示雙方已認知婚姻無法繼續之事實,作為日後提起訴訟的補強證據。
另一方面,根據民法第1010條第2項規定,夫妻若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且分居達六個月以上者,可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依第1089之1條,夫妻不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者,可請求法院裁定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分配。這些制度雖未明文涉及離婚,但皆可反映法院對於分居事實之法律承認與處理機制。
法律並未明訂「分居幾年就可以離婚」,而是要求法院從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角度出發,判斷是否符合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之構成要件。分居時間雖可作為佐證,但必須搭配其他事實證據,如通訊紀錄、衝突事件、警政紀錄、精神或身體虐待證明、婚姻諮商報告等,方能有效說服法院婚姻已無繼續可能。單憑「分居年限」主張離婚,若無其他支持證據,仍有很高的駁回風險。法律尊重婚姻自由,但同時也強調婚姻穩定與個人責任。離婚不僅是法律行為,更涉及雙方情感、家庭關係與子女福祉等複雜層面,應以謹慎、合理、依法的態度面對。當婚姻確實已無法挽回,當事人應及早諮詢律師,評估事實與證據,循法律程序提起離婚訴訟,以合法方式終結婚姻,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無謂訴訟風險。不要再輕信「分居幾年就能離婚」這類沒有法律根據的說法,真正影響法院判決的從來不是時間,而是婚姻關係的本質與責任的歸屬。
離婚不僅是法律行為,更涉及雙方情感、家庭關係與子女福祉等複雜層面,應以謹慎、合理、依法的態度面對。當婚姻確實已無法挽回,當事人應及早諮詢律師,評估事實與證據,循法律程序提起離婚訴訟,以合法方式終結婚姻,保障自身權益並避免無謂訴訟風險。不要再輕信「分居幾年就能離婚」這類沒有法律根據的說法,真正影響法院判決的從來不是時間,而是婚姻關係的本質與責任的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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