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親不能結婚?
問題摘要:
民法第983條之立法精神,旨在強化家庭倫理道德,維護親屬關係的清晰與純潔,避免因不當婚姻關係而引起社會秩序混亂或倫理崩解。直系血親、直系姻親之間,及五親等內輩分不同的旁系姻親之間,無論婚姻存續與否或收養關係是否解除,皆不得締結婚姻。若違反此項規定,該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法院亦可依法宣告婚姻無效。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我國民法中,對於婚姻當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設有限制,特別是針對直系血親與直系姻親之間的婚姻,立法上有明確的禁止規定。民法第983條規定:「與右列親屬,不得結婚︰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同時,民法第970條亦詳細說明姻親的親系及親等之計算方式,其中包括「血親之配偶,從其配偶之親系及親等」、「配偶之血親,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以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從其與配偶之親系及親等」等。因此,自己之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離婚後或配偶死亡後再婚之配偶,均屬於直系姻親的範圍,法律上是禁止通婚的。
直系姻親
依據民法第983條之規定,關於婚姻當事人之間親屬關係的限制有明確且嚴格的規範,目的是為維護社會倫理秩序與家庭制度的正當性。直系姻親之間,不得締結婚姻關係。所謂直系姻親,則是因婚姻關係而產生的直系親屬關係,例如配偶之父母、配偶之子女。基於這些親屬之間的密切性及倫理道德考量,立法者明文禁止此類婚姻的成立,任何違反者,其婚姻依法無效,無需再經過撤銷程序。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且輩分不相同
此外,民法第983條第三款進一步規定,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且輩分不相同者,也禁止締結婚姻。旁系姻親指的是雙方並非直接上下血緣關係,而是通過共同血緣來源而形成的姻親關係,例如兄弟姐妹的配偶或配偶的兄弟姐妹。五親等內輩分不同,指的是兩人在親等計算上存在世代差異,如舅舅與外甥媳婦、姑媽與侄女婿之間的關係。這類關係雖非直系,但因親屬關係仍相當密切,若允許結婚,恐破壞家庭倫理,因此加以禁止。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直系姻親之間的婚姻禁止,法律更進一步規定,即使姻親關係因離婚或其他原因消滅後,該項婚姻禁止仍然有效。也就是說,即使法律上的姻親關係已經因婚姻的終止而解消,基於倫理與社會秩序的考量,直系姻親之間仍不得結婚。例如,某人與其前配偶的父母之間,無論離婚後是否仍保持法律上的姻親身份,均不得締結婚姻。
同樣地,針對因收養而形成的直系親屬關係,法律也設下類似限制。即便收養關係後來終止,原本因收養而形成的直系親屬關係所帶來的婚姻禁止效力,仍然存在。換言之,收養之後形成的直系親屬關係,無論收養關係是否解除,均應受到與血親相同的婚姻限制。例如,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之間,在收養關係存續中或解除後,皆不得締結婚姻,避免家庭倫理秩序受到破壞。
這些規定在實務上具有極大重要性,尤其在現代社會,家庭型態多元,血緣與姻親關係更趨複雜,若未加以明確界定,極易導致紛爭。因此,對於即將締結婚姻的人而言,解自身與對方之間的親屬關係,是否涉及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姻親五親等內輩分不同的情形,成為必要的審慎行為,避免日後因婚姻無效產生財產、繼承、親權等法律糾紛。
立法者之所以設此限制,是因為上述親屬關係過於密切,若允許通婚,將有悖於倫理秩序及社會基本倫常,為避免敗壞風俗,民法第988條便進一步規定:「結婚,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或第九百八十五條之規定者。」由此可知,即使當事人完成結婚程序,只要其配偶為直系姻親,該婚姻即屬無效。並且,依據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即便日後姻親關係因離婚或其他原因消滅,直系姻親之間仍不得結婚,禁制的效力並不因此解除。
此外,收養所形成的親屬關係也受到同樣規範。依照民法第1072條之規定:「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也因收養而產生親屬關係,因此在養父母或養子女的婚姻關係中,同樣適用直系姻親禁止結婚的規定,無論是血緣關係還是法律擬制的親屬關係,法律皆加以保護與限制,防止倫理錯亂的情況發生。
關於姻親關係何時消滅,依照民法第971條之規定:「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換言之,只有在雙方離婚或結婚關係經法院撤銷確定後,姻親關係才會消滅。若是配偶一方死亡,尚生存之配偶與亡者方親屬之間的姻親關係仍然存在,並不因死亡自然消滅。因此,即使配偶死亡,尚存之配偶仍不得與亡者之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結婚,這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並且是無效婚姻的典型情形之一。
例如,丈夫去世後,妻子仍與亡夫的父母或子女保持姻親關係,即使婚姻已因死亡而自然消滅,該姻親關係卻未隨之解除,若再與亡夫的父親或兒子結婚,該婚姻即屬無效。同樣道理,若妻子死亡,丈夫仍不得與亡妻的母親或女兒結婚。這樣的規定旨在確保家庭結構及社會倫理秩序的穩定與純正。
-家事-親屬-婚姻-結婚要件-婚姻無效-近親婚(禁婚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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