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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財產制可能對家庭主婦(夫)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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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分別財產制並非「理所當然」應用的制度,必須透過雙方合意,於結婚前以書面契約訂立,並依法辦理登記方能生效。在做出選擇之前,應該考量夫妻雙方的收入狀況、財產結構、婚姻模式與未來生活規劃等多項因素,才能作出真正適合自己的安排。綜上所述,分別財產制是一種強調財產自主與風險隔離的制度,對財產較多者較有保障,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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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保婚姻中的貢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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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行使,必須先確認夫妻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於關係消滅時,檢視現存婚後財產與債務淨額,排除繼承贈與與慰撫金後,計算差額,由財產較多的一方向財產較少的一方支付二分之一金額。若一方惡意處分或隱匿財產,法律設有追加計算與撤銷權機制加以補救。訴訟途徑則可於離婚程序中或另行起訴,或透過協議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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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受贈股權,婚後公司盈餘分配與公司結束清算分配,各是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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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婚前受贈股權的原始股本仍屬婚前財產,婚前股權婚後產生之股息、盈餘分配及公司清算溢額,依其產生原因及時間,原則上屬婚後財產,可納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計算範圍,生存配偶或離婚一方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一行使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兼顧婚前財產保護與婚後財產公平分配原則,並確保遺產繼承或離婚財產分割的公平性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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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談錢傷感情,但夫妻之間怎麼可能不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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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財產制的選擇與運用應考量法律效力、夫妻關係、財務管理及家庭和諧,若婚前已了解雙方消費方式及財務管理理念不同,約定分別財產制或採法定財產制皆可,但若婚後才發現矛盾,也仍可透過契約約定財產制改變原有模式,但須完成書面訂立及法院登記。夫妻應了解民法規範,善用法定與約定財產制的設計,以保障個人財產權益及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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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談錢傷感情,但夫妻之間怎麼可能不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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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財產制的選擇與運用應考量法律效力、夫妻關係、財務管理及家庭和諧,若婚前已了解雙方消費方式及財務管理理念不同,約定分別財產制或採法定財產制皆可,但若婚後才發現矛盾,也仍可透過契約約定財產制改變原有模式,但須完成書面訂立及法院登記。夫妻應了解民法規範,善用法定與約定財產制的設計,以保障個人財產權益及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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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要彼此幫忙還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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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夫妻財產制度在設計上是以保障配偶財產獨立為核心,因此除共同財產制外,夫妻間並無「當然要替對方還債」的法律義務。僅在涉及家庭生活費用、子女教育醫療開支等範圍內,夫妻可能要連帶承擔。此外,如果配偶自願擔任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則應依約定負責。至於離婚後,更不會再有連帶清償義務,債務僅限於債務人自己。從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