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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動產處置,如何申請法院裁定許可?是否會因監護人是否為親屬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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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對監護人行使處分受監護人財產之權利,設有嚴格限制,目的在於確保每一筆財產處分均出於正當理由,並以受監護人本身的福祉為出發點。監護人如欲出售或設定抵押不動產,不僅需具備充足事證,證明此舉為維持生活之必要,亦須取得法院的明確許可,才具法律效力。此外,共同監護人意見不一致時,也設有法律救濟機制,確保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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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職務及責任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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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人不僅是一項法律職務,更是對無行為能力人身心與財產所負之社會與道德責任,其目的在於維護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並藉由法院監督機制,確保其生活權益不受侵害,若監護人未依法行事,不僅會喪失監護人資格,甚至可能涉及民刑事責任,故監護人於任內應善盡其法定義務,以保障受監護人之福祉與尊嚴。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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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任監護人標準為何?監護人職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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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制度並非僅是形式上的法律宣告,其背後承載的是對弱勢者尊嚴與權益的保障。透過民法明定之選任標準、職責要求及監督機制,並配合家事事件法中具體運作規則,法院得以綜合全局妥善選任或更替監護人,使其不僅具備實質照護能力,亦能在尊重與保護間取得平衡。家屬或利害關係人如發現監護人執行職務不當或對受監護人有明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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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監護人最佳利益在監護人選任及職務執行應如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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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不論是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法院在監護人選任上的所有考量,最終都是為保障受監護人的基本權益與尊嚴,並確保其生活品質得以維持甚至提升。選任監護人不僅是一項法律行為,更是一種社會責任。從受監護人的健康狀態到其與照護者間的情感連結,從監護人的職業道德到財務處理能力,法院都將一一審慎衡量。透過這些綜合性的考量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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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選定或改定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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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宣告與監護人之選定程序,是民法與家事審理制度中極具人性關懷與法律保護精神的制度。對於家中有長輩或親人因心智障礙而需法律協助者,應及早解相關程序與規定,若有需要亦可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透過法律途徑申請監護宣告,並確保監護人之選定與執行真正符合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讓法治與親情兼容並存。 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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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指定二名以上的監護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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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遇有親屬間對監護安排爭議時,聲請由數人共同擔任監護人,不失為一種平衡各方期待並保護受監護人權益之良策。只要妥善劃定各人職責範圍並設置監督機制,即可兼顧效率與安全,落實監護制度之正義與功能。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涉及家庭成員間爭取擔任監護人之爭議時,往往伴隨著情感糾葛與財產管理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