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成年人的監護宣告在是哪些人可以提起?法院會選任親人以外的人當監護人嗎?

    瀏覽次數:146

     

    問題摘要: 我國監護制度設計採多層保護原則,透過明確的聲請權人規範、監護人之法律義務與限制、法院核准與審查機制等,確保受監護人於生活照護與財產管理上的最佳利益不致受損。未來若有更多專業監護服務機構成立並經立法授權,相信亦可補足目前制度下的空白,提供更多元而穩定的監護人選擇,提升整體法律保護效能。 律師回答:...

  • 監護人的職務?

    瀏覽次數:144

     

    問題摘要: 監護制度之設計,在保障受監護人生活與財產安全的同時,也要求監護人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行事(民法第1100條),不僅強化監護職務之法律責任,也使監護制度更具實質保護功能。因此,若家中有失智或行為能力受限之成員,應及早考量是否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透過法院程序指定合適監護人,不僅可確保當事人生活權益與財產...

  • 意定監護究竟應該安排?

    瀏覽次數:144

     

    問題摘要: 意定監護制度提供極高的自主性與靈活性,讓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人能在意識清楚時預作安排,決定未來由誰管理自己的生活與財產。從監護人的選任、契約的公證、生效與撤回,到報酬制度等,皆有周延的法律規範保障,確保受監護者的尊嚴與權益。若家中如阿嬤這樣的年長成員尚能明確表達意願,建議家人可陪同諮詢律師或前往公證機構洽...

  • 「哪天你失智,讓我照顧你!」事前決定監護人選是可行的嗎?

    瀏覽次數:143

     

    問題摘要: 在監護制度運作下,也會出現實際上受監護人表達意願困難的情形,例如植物人、重度失智者等,此時法院更會依受監護人過往之表達紀錄、生活習慣、與候選人之互動情形等,研判其可能意願為何。在法律功能之外,此制度也蘊含對弱勢群體的人性關懷。因此,不論是當事人、照顧者或聲請人,若有心為受監護人爭取合法且有保障的生活條...

  • 如何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瀏覽次數:126

     

    問題摘要: 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制度,正是為保護弱勢者設計的法律工具,能有效防止心智障礙或高齡者因無法自我管理而遭受人身、財產或法律權益損害,家屬若發現長輩已無法妥善處理財產或易遭他人利用,應盡早考慮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讓法院依法裁定適當的保護措施,維護長輩生活安全與財產完整,也可藉此避免未來家庭爭議,實踐法律保護...

  • 法院准許監護宣告後,監護人可以自由處分受監護人的財產嗎?

    瀏覽次數:124

     

    問題摘要: 監護制度之設計乃為保障心智障礙或無行為能力者在法律上之權益,其財產使用應以維護其生活、健康、療養等基本需求為目的,所有監護行為均應回歸「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原則,監護人於執行職務時,除應善盡報告與管理義務外,並須誠實、公正,不得藉由職務行為自利,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甚或喪失監護人資格。爰此,倘家庭成員...

  • 受監護宣告人財產遭不當變賣,可以改監護人?

    瀏覽次數:121

     

    問題摘要: 讀者可依民法第1106條之1提出改定監護人聲請,而於扶養費分擔程序中主張實際已負擔金額,若能提出足夠證據,未必會被加重分攤責任。建議即早與律師討論,備妥證明文件,保障自己權益並爭取受監護人之最大福祉。 律師回答: 當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對其不聞不問,甚至有不當處分財產、未妥善照顧生活費用等...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