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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支付父母親看護費義務?可以請其當事人手足返還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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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法律上,子女對父母的照護固然具備義務成分,但當出發點是基於倫理、孝心而自願支出,即使金額龐大,也難以藉由訴訟請求返還。因此在家庭照護議題上,除當事人事前協商與記錄重要,也應與家人建立良好的溝通,避免因誤解而使親情因金錢破裂。子女支出照顧父母的醫療與看護費用,在未有明確協議的情況下,法律多半視為出於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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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應該各攤一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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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仍持續存在,其分擔比例應依雙方經濟能力、公平原則及實際照顧情形加以調整,並非絕對各攤一半。離婚後子女的扶養費不是由一方獨力承擔,法律已明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並要求父母雙方無論婚姻狀態如何,均應共同負起扶養責任,而具體金額及比例,則由法院依實情審酌裁定,以達成實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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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間可以約定誰來照顧爸爸或媽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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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扶養父母是法律義務,也是倫理責任。即使子女間有分工協議,也不應以此為由逃避扶養責任。從法律角度看,父母的扶養請求權不受子女間協議的約束;扶養義務的變更不僅是法律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重要措施,也是體現法律靈活性和人性化的一種方式。透過依法聲請變更,當事人可以有效應對生活中的各種變故,從而更好地履行扶養責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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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後,媽媽幫未成年子女支付的人壽保險費,可以要求爸爸分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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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院對於扶養費的計算通常以子女當前的生活需求為基準,若扶養義務人主張以保險費作為扶養費的替代項目,則法院通常會審慎審查該保險對子女的實質影響,例如是否能夠直接改善子女的生活品質,或是否能夠即時提供子女經濟上的幫助。然而,由於保單價值可由要保人自由處分,其提供給子女的經濟保障遠不如直接給付現金來得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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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再婚,兩任丈夫的小孩都有這些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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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女性再婚後,其與前後兩任丈夫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皆被視為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在母親過世時,這些子女都享有同樣的繼承權,並應負相同的扶養責任。即使是與前夫所生的子女,也不能以「非同一父親」為由,規避照顧與扶養義務。至於生活照顧的分配,固然可由家人間自由協商安排,但若協商不成,則仍可依法提起訴訟,由法院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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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子女關係永遠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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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無論父母的婚姻狀態如何變動,子女的身份與權益依然受到法律保障,不會因為父母再婚而有所改變,這既是法律的原則,也是社會對親子關係的基本共識。因此,即使父母離異後,子女的監護權歸屬其中一方,另一方的親權依然存在,且子女與雙方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並不因此消失。在現行法律制度下,親生子女與父母的血緣關係不會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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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扶養費,就不能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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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後父母雙方仍有對子女的共同扶養責任與情感連結,探視與扶養費應依法各自處理。妻若希望促使夫履行扶養義務,應透過法律程序尋求解決,而非以阻止探視作為籌碼。從法律立場與實務經驗來看,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更重視穩定的教養環境與維繫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避免使子女成為父母間衝突的犧牲品,這樣的考量也正體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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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扶養義務之要件、減輕和免除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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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能夠依法向他人請求扶養的條件,不僅限於身分關係,更要考量是否具有扶養的實質需要。簡單來說,法律雖保障年老或生活困頓者的扶養權利,但也尊重子女在父母未盡責任的前提下主張免除義務的正當性。對於遭逢父母冷漠對待長大的子女而言,若有充分的證據佐證父母從未盡其應有的扶養義務,是可以依法請求法院裁定免除扶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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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扶養父母,未盡扶養義務,如何請求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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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若遭遇子女不願履行扶養責任的情形,可以依據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及第1117條等規定,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扶養,且該扶養權利具有公益性,不能因受扶養者未表達或曾經「放棄」而自然消失。法律並不會因家庭成員關係冷漠或疏離而剝奪長者的生活保障,反而設有明確規定來保護其基本權益。因此若有此情形發生,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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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扶養費如何請求?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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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不僅保障父母在婚姻內對子女的義務,也強化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負有的法定扶養責任。扶養費的負擔與是否擔任親權人無關,而是以子女的實際需要為核心,同時結合父母雙方的資力與現實狀況,由法院裁量適當金額並依法強制履行。但若父母雙方資力充裕,法院為讓未成年子女能維持優質生活條件,也可能將扶養費金額調整高於主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