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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沒這麼簡單?協議書怎麼寫才不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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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建立在雙方真意表示、合法形式及具體可履行的內容之上,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必須以書面為之,並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且應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方生效力,因此除了書面內容本身的嚴謹外,簽署及登記程序亦須依法辦理,尤其證人應為年滿二十歲的成年人,且必須確實知悉雙方離婚真意,避免出現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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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怎麼寫?需要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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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協議離婚雖在程序上相對簡單,但必須在符合法律要件的基礎上,透過明確、完整且可執行的協議內容,才能確保雙方權益與子女利益不受侵害,並避免未來的爭執與訴訟,達到真正圓滿分手的目的。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辦理協議離婚時,法律要求必須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並向戶政機關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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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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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協議離婚之效力一旦符合民法第1050條所定之書面、證人簽名及登記要件,並經雙方真意表示合致,即發生婚姻關係消滅之效果,雙方回復未婚身分,並依協議履行離婚後義務,惟因實務上常見證人要件瑕疵導致離婚無效爭訟,建議當事人務必依合法程序辦理,並詳備證據,以免將來引發婚姻關係存續與否之訴訟爭議。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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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我能爭取贍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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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您正考慮離婚並希望爭取贍養費,應先評估是否屬無過失方、是否擬採判決離婚程序、以及離婚後是否真會陷於生活困難,並就此提前準備必要之證據資料,例如工作收入狀況、身體健康報告、財產清冊等,與律師商討可行訴訟策略,若不符法定條件則應改以協議離婚時主張經濟補償金、安家費等方式進行談判,於離婚協議書中明確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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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調解庭一定要出席嗎?離婚的時候關於子女和財產的安排,我要注意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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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調解庭雖然不是強制你必須出席,但從程序效率與權益保障的角度出發,親自出席能爭取在一次程序中解決離婚、子女監護與扶養、財產分配、精神賠償與贍養費等所有爭議,並讓協議內容直接具備執行力,避免冗長的訴訟與重複爭議;在子女安排上要以最佳利益為原則,兼顧監護、扶養與探視三大面向;在財產分配上要精算可分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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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如何?律師教妳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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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協議書雖非法院判決,但其法律效力相當於契約,一經簽訂即應遵守履行,對於離婚後能否順利解決爭議、保障子女與自身權益,有著關鍵性影響,因此無論內容多寡、是否委任律師撰寫,都應慎重以對,盡量條文明確、格式齊備、內容平衡,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意見,才能使這份協議真正發揮其保護作用,協助雙方平和終結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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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談判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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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不等於輸贏,而是面對現實後的重新選擇,唯有清楚掌握法律規定、冷靜規劃權益分配、堅定劃清情感界線,才能保障自身與子女的最大利益,讓一段走到盡頭的婚姻得以平穩落幕,也才是對彼此最成熟的交代。無論最終談判成功與否,當事人都不應以情緒主導判斷,而應在認知清楚自己在法律、經濟與親職上的責任與權利後,勇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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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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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調解若無法達成合意,法院可依一造聲請進入裁判程序(家事法第31條)。若僅聲請調解而無實益,法院可依家事法第28條裁定駁回。依第30條,針對離婚、終止收養、分割遺產等可處分事項,當事人合意成立的調解筆錄,與確定判決具同等效力。如認調解有瑕疵,得依家事法第51條準用民訴法提無效或撤銷之訴。家事法第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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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贍養費及孩子扶養費如何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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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涉及子女權益、財產分配與雙方生活安排,離婚協議絕非簽完即萬無一失,倘若有一方急於離婚,在談判中勢必需要做出更多讓步。了解法定規範與實務運作,並透過專業協助擬定完善之協議書並依法公證,才是保障自身與子女權益的正確方式。倘若已有不利條款簽定,仍應諮詢專業法律意見,尋求可行救濟之途徑,以避免造成長遠之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