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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監護子女的一方,能否未經他方同意將監護的子女出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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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制度不僅僅是形式契約或程序動作,而是足以重塑整個家庭法律結構的重要制度,法院於審查收養聲請時,除應符合民法第1079條等形式與實質要件外,更應落實家庭倫理、法定代理人義務、雙親責任及子女權益保障之整體價值,透過實質審查,確保收養制度運作於合理、合法、且合乎人性尊嚴之軌道上。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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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協助新歡收養私生子 擔心不倫關係遭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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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制度不僅涉及私人之情感與家庭結構,也深深牽涉到國家對身分秩序與社會倫理的維護責任,因此法院之介入審查實為必要。對於一般民眾而言,在考慮進行收養時,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與可能產生之法律效果,並確保收養關係之建立係基於真誠的親情連結與照顧意願,而非單純基於財產、義務或其他非親情目的,方能確保收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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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要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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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制度雖本旨在於保護兒童、實現家庭功能,惟制度運作過程中須兼顧法律正當性、當事人真意與社會秩序維護。故無論為未成年子女之保護收養,或成年收養制度之建立與運作,均應本於真誠建立親子關係之初衷,並經法院審慎查核與實質認定,方可賦予其合法性與正當性,使收養制度真正發揮保護弱勢、穩定家庭、促進社會和諧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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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收養老公與外遇對象的小孩要怎麼辦理?老公已認領小孩生母也放棄扶養權這樣收養還需要生母同意或出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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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扶養義務是指在一定的法律關係中,有能力的一方對無能力一方的生活扶助責任,而受扶養權則是指弱勢一方依法享有的請求扶養的權利。親權則是一種更全面的身分性權利與義務組合,涵蓋扶養之外,還包括保護、教育、管理財產等責任。而收養制度一旦成立,將使原本的本生親子關係法律效果中止,改由新建立的法律親子關係取代,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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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之被收養行為仍須經未擔任監護權人之父或母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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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無論是未成年子女的收養需雙親同意,抑或成年收養須有實質親子生活事實佐證,法院於審認收養案件時皆應嚴格把關,以確保身分關係之建立確屬正當、真誠且具有社會價值,方能符合民法收養制度設立之原意。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依《民法》規定,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並對子女負有保護與教養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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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被收養原則上仍須經父或母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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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制度之核心目的在於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並延伸出一系列如同婚生子女般之法律地位。然若法院於審理認可時僅憑當事人合意,即逕為准許,而未審酌實質內容,無異形同形式審查,使收養制度形同虛設。因此,法院在收養案件中負有重大審查責任,必須從實質面出發,確認收養之必要性與正當性,防止收養制度成為謀取財產利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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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收養子女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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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事事件法透過嚴謹明確之程序與文件要求,確保收養制度之正當性與合法性,特別強調法院實質審認與對未成年人最佳利益之考量,避免收養淪為形式主義或脫法工具。透過法院之積極介入與審查,得以防止濫用收養制度從事不法目的,保障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本生家庭之權益。是以,當事人辦理收養認可時,應依據法律規定備妥相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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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缺收養真意之紛爭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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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不僅需有法律形式程序上的完成,更應有真實欲建立親子關係的合意與持續的共同生活事實作為支撐。倘若當事人原無收養之真意,亦未實踐親子生活,收養即應屬無效,得由法院予以否認。但若嗣後產生如同親子般之關係,並獲得社會一般認知的承認,仍可由法院認定該收養已實質成立。這樣的制度設計一方面避免形式收養濫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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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要件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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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不僅是法律契約,更是深具社會意義的身分行為,必須具備真誠親子合意與符合社會倫理之正當性。收養程序繁複、要件嚴格,主要是為了確保收養制度不被濫用,並保障所有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收養人若有意聲請收養,應事先詳閱法條規定,確保符合各項法律要件,並應誠實面對法院之審查,方能保障收養之合法性與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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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是什麼?收養子女要件是什麼?收養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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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不僅僅是將子女納入家庭,更是徹底改變其法律地位與未來人生的重要決定,因此法律要求嚴格程序與慎重審查正是為了防止濫用與不當收養,確保每一個受收養的子女都能在安全、健全、穩定的環境中成長,真正實現法律設計收養制度之初衷。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法律用語中,「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