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女不養負心棄父會可以嗎?會構成遺棄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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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父親在扶養期間若未履行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例如長期未支付扶養費、完全未參與子女生活,或子女因經濟困難需向法院聲請扶養費或社會救助,則子女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未來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法院將實際證據進行審理,並決定是否符合免除條件,若最終獲得免除扶養義務的判決,則日後即使父親無自救能力,子女亦無需負擔扶養責任...

  • 夫妻間之扶養義務應該如何決定?與家庭費用分擔是同一件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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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夫妻之間乃民法中最核心的生命共同體關係,當一方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時,另一方應即發揮配偶義務之功能給予協助,而此義務之履行不僅限於財務條件寬裕之時,亦不受謀生能力限制,尤須強調的是,婚姻制度之設計旨在強化家庭整體功能,保障家庭成員最基本的生存與尊嚴,實務上之扶養責任行使應以此為依歸。離婚後雖法律上夫妻關係...

  • 子女遺棄父母或父母遺棄子女,怎麼辦?是否有遺棄罪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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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父母或子女未履行應盡的扶養義務,雖然在道德上應受到譴責,法律可請求履行扶養義務,但若未達到危及生存的程度,則難以構成遺棄罪,然而,若因拒絕扶養導致被扶養者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甚至危及生命,則法律仍會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追究義務人的刑事責任,這也反映出法律在保障基本人權與維護社會倫理秩序間的平衡,以...

  • 可以預先確認子女對父母親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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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雖然理論上可向法院主張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但須以實際發生法律爭議為前提,目前若單純以擔憂未來可能發生為由提起訴訟,法院未必會受理。建議您可預先著手準備證據,如子女生活開支紀錄、前夫未盡義務的證明資料等,於將來有爭議發生時提出主張,以符合法律程序,並有效保障您與子女的權益。這種預作準備的方式,不但可以爭...

  • 女再婚,兩任丈夫的小孩都有這些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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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女性再婚後,其與前後兩任丈夫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皆被視為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在母親過世時,這些子女都享有同樣的繼承權,並應負相同的扶養責任。即使是與前夫所生的子女,也不能以「非同一父親」為由,規避照顧與扶養義務。至於生活照顧的分配,固然可由家人間自由協商安排,但若協商不成,則仍可依法提起訴訟,由法院裁...

  • 早年離婚,臨老無謀生能力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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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扶養權利人須符合「受扶養之必要」,即通常須達到無謀生能力且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標準,但直系血親尊親屬則不受此限制,即便仍有部分謀生能力,仍可依法請求子女扶養,而扶養義務人則須具備履行扶養義務的經濟能力,若因扶養而無法維持自身基本生活,則可依法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尤其當扶養權利人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

  • 沒有婚姻關係,父母如何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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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不負擔實際扶養的父母仍有義務依資力分擔子女生活費用,如未履行,可由對方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時效為15年而非五年。法院在計算扶養費金額及是否調整時,將依子女需求與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作整體衡量,確保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因父母婚姻關係的解除而受到影響。對於實際負擔一切開銷的父母而言,應當善用法律手段爭取合理...

  • 扶養義務人不是一定會負擔扶養義務,還是要以扶養權利的需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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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扶養義務的產生必須符合兩大條件,首先,請求扶養者必須具備「受扶養權利」,即其無法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但直系血親尊親屬不受無謀生能力的限制,其只要無法維持生活便可請求扶養,其次,被請求扶養的親屬必須具備「扶養能力」,若因履行扶養義務而無法維持自身生活,則可依法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法院在判定扶養義務...

  • 不付扶養費,就不能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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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後父母雙方仍有對子女的共同扶養責任與情感連結,探視與扶養費應依法各自處理。妻若希望促使夫履行扶養義務,應透過法律程序尋求解決,而非以阻止探視作為籌碼。從法律立場與實務經驗來看,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更重視穩定的教養環境與維繫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避免使子女成為父母間衝突的犧牲品,這樣的考量也正體現家...

  • 子女有支付父母親看護費義務?可以請其當事人手足返還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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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法律上,子女對父母的照護固然具備義務成分,但當出發點是基於倫理、孝心而自願支出,即使金額龐大,也難以藉由訴訟請求返還。因此在家庭照護議題上,除當事人事前協商與記錄重要,也應與家人建立良好的溝通,避免因誤解而使親情因金錢破裂。子女支出照顧父母的醫療與看護費用,在未有明確協議的情況下,法律多半視為出於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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