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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法院定扶養方法嗎?決定父母跟哪個子女同住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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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這個問題涉及到父母請求子女履行扶養義務的方式,法律規定子女可透過金錢給付或親自照顧父母(迎養)來履行扶養責任。民法第1117條規定,父母即使具有謀生能力,只要無法維持基本生活,仍可向子女請求扶養。法院對扶養方式的裁定依民法第1120條及家事事件法相關規範,原則上應由當事人協議決定,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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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女友肚子,竟娶別人還拒付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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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孩子的扶養費是法律賦予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權利,父母都應共同負擔,而非單方面由母親承擔。無論父母的關係如何變化,孩子的生活需求不應受到影響。因此,母親可以透過協商、訴訟及法律執行等方式,確保孩子的扶養費能夠穩定支付,以維持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與受教育權利。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父母對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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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不付扶養費,跟能不能看小孩,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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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會面交往權的設立目的在於讓未取得親權的一方,在離婚後仍可與子女保持聯繫,了解其生活狀況,確保子女順利成長,這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對子女的心理發展有正面影響,適當的會面交往有助於減少子女因父母離異而產生的負面影響。長期剝奪子女與未任親權父母的見面機會,可能導致親子關係疏離,對子女的身心發展並無益處。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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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子女關係永遠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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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無論父母的婚姻狀態如何變動,子女的身份與權益依然受到法律保障,不會因為父母再婚而有所改變,這既是法律的原則,也是社會對親子關係的基本共識。因此,即使父母離異後,子女的監護權歸屬其中一方,另一方的親權依然存在,且子女與雙方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並不因此消失。在現行法律制度下,親生子女與父母的血緣關係不會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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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姊妹間可以約定誰來照顧爸爸或媽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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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扶養父母是法律義務,也是倫理責任。即使子女間有分工協議,也不應以此為由逃避扶養責任。從法律角度看,父母的扶養請求權不受子女間協議的約束;扶養義務的變更不僅是法律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重要措施,也是體現法律靈活性和人性化的一種方式。透過依法聲請變更,當事人可以有效應對生活中的各種變故,從而更好地履行扶養責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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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後,媽媽幫未成年子女支付的人壽保險費,可以要求爸爸分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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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院對於扶養費的計算通常以子女當前的生活需求為基準,若扶養義務人主張以保險費作為扶養費的替代項目,則法院通常會審慎審查該保險對子女的實質影響,例如是否能夠直接改善子女的生活品質,或是否能夠即時提供子女經濟上的幫助。然而,由於保單價值可由要保人自由處分,其提供給子女的經濟保障遠不如直接給付現金來得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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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對父母扶養義務減免如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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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子女對父母的扶養責任,並非一律絕對,而是建立在雙方過往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公平的基礎之上。倘若父母長期疏忽照顧甚至加害子女,依法子女可聲請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責任。不過,實務上審查嚴謹,建議若有此類困擾,可先行蒐集資料並諮詢律師,待有具體事件發生時再正式提告,方能保障自身權益,也避免於情理與法律之間陷入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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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婚姻關係,父母如何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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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不負擔實際扶養的父母仍有義務依資力分擔子女生活費用,如未履行,可由對方請求返還代墊扶養費,時效為15年而非五年。法院在計算扶養費金額及是否調整時,將依子女需求與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作整體衡量,確保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因父母婚姻關係的解除而受到影響。對於實際負擔一切開銷的父母而言,應當善用法律手段爭取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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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扶養費如何請求?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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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不僅保障父母在婚姻內對子女的義務,也強化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負有的法定扶養責任。扶養費的負擔與是否擔任親權人無關,而是以子女的實際需要為核心,同時結合父母雙方的資力與現實狀況,由法院裁量適當金額並依法強制履行。但若父母雙方資力充裕,法院為讓未成年子女能維持優質生活條件,也可能將扶養費金額調整高於主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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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扶養義務之要件、減輕和免除情形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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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能夠依法向他人請求扶養的條件,不僅限於身分關係,更要考量是否具有扶養的實質需要。簡單來說,法律雖保障年老或生活困頓者的扶養權利,但也尊重子女在父母未盡責任的前提下主張免除義務的正當性。對於遭逢父母冷漠對待長大的子女而言,若有充分的證據佐證父母從未盡其應有的扶養義務,是可以依法請求法院裁定免除扶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