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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制度有什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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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財產制度在婚姻中的重要性和選擇。很多夫妻在結婚前可能並不重視討論財產制度,可能是因為彼此間的信任或者不了解不同的財產制度。然而,一旦婚姻關係出現問題或結束,財產問題往往成為離婚過程中的重要爭議點,因此強調了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性。夫妻可以選擇使用法定財產制或者約定財產制(包括共同財產制和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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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依據?婚後財產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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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030-1條規定,當法定財產制關係結束(例如離婚或死亡)時,應扣除各自的債務後,計算剩餘的婚姻財產。如果有剩餘,應平均分配給雙方,以確保公平性。婚前財產所生的孳息納入婚後財產分配範疇,保障了另一方配偶在夫妻共同努力下的利益;而婚前財產本身的增值部分則不列入婚後財產,維護了財產所有人的權益。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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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保婚姻中的貢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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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行使,必須先確認夫妻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於關係消滅時,檢視現存婚後財產與債務淨額,排除繼承贈與與慰撫金後,計算差額,由財產較多的一方向財產較少的一方支付二分之一金額。若一方惡意處分或隱匿財產,法律設有追加計算與撤銷權機制加以補救。訴訟途徑則可於離婚程序中或另行起訴,或透過協議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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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夫妻財產制如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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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財產制的登記程序設計兼顧夫妻間私權自主與外部對抗效力,登記完成後,夫妻即可依所約定財產制管理財產、分擔債務,並於離婚或死亡時依契約條款保障各方權益,且透過明確文件及登記程序,提供法律可預見性與第三人信賴保障,避免財產紛爭與債務連帶責任衝突。夫妻在選擇與辦理財產制時,應綜合考量家庭收入、財產結構、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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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婚姻,能對孩子有更多好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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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許多人來說,這一步象徵的是一段痛苦關係的結束,也是一段新生活的開始。若能在過程中妥善處理相關法律事宜與子女安排,相信不僅能保護自身權益,也能為孩子提供更健康的成長環境。 律師回答: 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並需有兩名以上證人簽名,且應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許多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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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可以分我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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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另一半能否分配退休金,關鍵在於被請求方身份、婚姻存續期間及財產制,若符合公務員、教職員或軍人並且婚姻滿兩年,離婚配偶原則上可依法分配退休金的一半,但比例依婚姻年限計算,並受互惠原則與顯失公平調整規範限制。此制度雖保障弱勢配偶,但也引發公平性爭議與操作困難。離婚配偶可請求分配的退休金比例,依現行法規為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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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離婚,現在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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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後仍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但需注意法定請求期間,若已知財產差額則應在兩年內提出,若不知財產差額則有五年的請求期限,此外,僅有婚後財產的部分才可納入計算,婚前財產、繼承財產及慰撫金等不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且僅財產較少的一方可向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分配,無需事先完全掌握對方財產狀況即可提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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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約定,學問多多-離婚協議書該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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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協議書不僅是婚姻終止的法律證明文件,更是未來保障雙方與子女權益的重要依據。在內容設計上應盡可能具體明確,對於財產、子女與義務分工詳加規劃,並考量進行公證以提升協議效力。這樣才能使雙方在情感終止後,仍能理性、和平地展開各自人生的新階段,也讓未成年子女在父母離異的情況下,仍可獲得完整而穩定的照顧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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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贈與之財產,是否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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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間贈與財產原則上屬於「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依民法第1030-1條第1項規定,不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此一見解已獲得最高法院及多數地方法院、 高等法院支持,成為現行實務主流。然而,仍有學說及少數見解主張應視贈與目的與性質,於特定情況下認定為有償財產並納入分配,以維持制度公平。換言之,夫妻間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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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何計算剩餘財產之分配及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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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定財產係目前最常見之夫妻財產制,且為最方便之夫妻財產制,並不需要具備書面契約或登記,只要夫妻雙方未特別約定財產制,即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便當然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之特點在於將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即夫妻結婚時所有之財產;與婚後財產:即夫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財產,並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