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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推定之效力及如何才能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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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婚生推定制度雖具強制力,但仍存多重例外與救濟管道,夫妻之一方應於知悉出生起一年內提起否認之訴,子女本身則可於知悉後二年內提起否認推定生父之訴,且第三人如具法律利害關係,亦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法院並得命血緣鑑定以查明真相,所有程序均應兼顧當事人隱私、名譽與健康權益,並遵循憲法所保障之人格權及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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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法認領?不合法的認領可以當作收養嗎?法律上關於「父親」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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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合法的認領必須具備真實血緣並符合法定程序,不合法的認領不能視為收養,父親的法律身分不是隨意可得,而是一種受法律嚴格規範並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身份。合法的收養必須以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為基礎,並經法院認可,單方不得恣意聲請;而在收養人已死亡的情形下,法院仍得依公益與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裁定收養成立。這些規範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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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關係自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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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親子關係之建立在法律上並非僅依生物血緣即自動發生,而係以婚姻關係、法律推定、認領行為、訴訟程序等為核心,需依法依程序處理方能具有法律效力與公信力。婚生推定雖為保障子女身分之工具,但同時也有可能與現實脫節,故其否認與重建制度亦屬必要。無論是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均應於法律框架內妥善建立親子身分,方得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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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是什麼樣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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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建立了婚生子女推定、否認訴訟、非婚生子女之轉化及認領訴訟的完整體系,目的在於保障子女權益,避免子女因父母感情變化或婚姻狀態而被忽視。婚生推定提供子女出生即享有完整身分保障的制度性設計,否認訴則提供血緣真實性的救濟管道;非婚生子女藉由父母結婚或父親認領即可轉換為婚生子女,減少身分差異與社會歧視;若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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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如何成為小孩法律上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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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未婚生子要成為法律上的父親,主要有三種途徑:一是日後與生母結婚,自動轉換子女為婚生子女;二是透過認領,主動聲明或扶養子女;三是由子女或生母提起認領訴訟,由法院判決確認。在這些機制下,法律保障子女得以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地位與權利,同時督促父親承擔責任。這套制度兼顧了血緣真實性、法律安定性與子女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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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定義?非婚生子女可能因準正,而擁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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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最主要區別在於父母婚姻關係存續與否,以及受胎時間點,惟非婚生子女得因父母婚後結婚而取得準正地位,並完全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之權利義務,保障子女不因婚姻形式差異而受不公平對待,法律設計目的在兼顧家庭倫理、血緣真實與社會安定,當事人如遇相關親子關係爭議,應審慎評估並妥善運用法律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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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養婚前所生子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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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婚前所生子女如欲建立與生父之法律親子關係,正確途徑應是「認領」或「準正」,而不能透過「收養」來實現。不合法的認領亦不會當然轉換為收養,而必須依照收養程序獨立進行。民法第1072條明確規範收養須有「他人子女」之要件,養子女關係須有收養意思,不可僅憑撫育即推定。由此可知,生父若欲建立與婚前子女的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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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絕關係的做法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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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涉及自然血親,法律不承認「斷絕」制度,因其涉及倫理秩序與社會安定;若涉及收養關係,則可透過民法第1080條至第1081條所設的程序依法終止。人民若有斷絕親子關係的需求,應先釐清所涉關係性質,再依據法定程序處理,而不可僅憑登報或口頭聲明。此制度設計的核心,正是平衡家庭秩序、親權義務與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