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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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與非婚生子女(俗稱之私生子)要發生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依民法第1064條、第1065條規定,有「準正」、「認領」二種方式,認領是生父承認子女的意思表示,當生父與生母沒有婚姻關係,又無法結婚,認領乃成為生父與該非婚生子女產生親子關係的唯一方式。而我國法特別注重雙方是否具有「真實血統聯繫」。   若無...

  • 子女入本國籍 先辦認領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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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讀者若已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願意認領其非婚生子女,在我國法律上具備基礎親子關係認定之條件。應先向戶政機關辦理認領與初設戶籍登記,再向內政部申請入籍程序。倘遇行政機關否准,則應循訴願與行政訴訟程序爭取權利。同時應備妥充分文件資料,並注意國外文書之公證與認證程序,以提高其申請成功機率。透過上述法律程序,可協...

  • 認領?什麼條件可以認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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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認領制度的設計核心在於保護非婚生子女,使其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避免因父母未婚而受歧視或失去法律保障,認領制度既保障子女權益,也兼顧親生父親的身分確認,並嚴格限制濫用行為,唯有基於真實血緣、確實存在親子關係,且雙方均無異議,認領方具法律效力,並確保子女得以承繼父系家族身分,享有完整的法律保障,...

  • 認領私生子後分手 是否須付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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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認領私生子後即使雙方分手,生父對子女的扶養義務仍然持續,不能因感情破裂或生活斷絕往來而免除責任,母親可透過法律途徑請求扶養費,法院將依具體情況核定金額,至於否認認領或撤銷親子關係,若生父確有血緣關係即無法否認或撤銷,姓氏變更及戶籍遷出則須依法律程序辦理。這些規定旨在保障子女的身分權益及生活福祉,並防止...

  • 未婚生子,一方想要認親,另一方可以拒絕血緣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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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非婚生子女所涉之親子關係認定與親權歸屬,皆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依據,雙方即使簽署切結書,亦不得剝奪子女之身份認定與扶養權利。血緣鑑定雖無強制,但若於法院命令下拒絕接受,實務上將被推定為不利於拒絕方之認定。法律目的係在保障子女身分穩定與生活福祉,父母之法律責任不可任意拋棄。無論是主張親子關係,或是爭取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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