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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未成年監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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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親權及監護權具有類似的作用,行使、負擔未成年人養育照顧的權利及義務。親權是由父母共同或其中之一對未成年子女行使及負擔;而監護權則是在父母都無法行使親權時,由父或母的遺囑指定或法院指定之監護人行使及負擔,法律上,父母均無法行使親權的情形通常是父與母同時有死亡、生死不明,或是入獄服刑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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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職務及責任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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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人不僅是一項法律職務,更是對無行為能力人身心與財產所負之社會與道德責任,其目的在於維護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並藉由法院監督機制,確保其生活權益不受侵害,若監護人未依法行事,不僅會喪失監護人資格,甚至可能涉及民刑事責任,故監護人於任內應善盡其法定義務,以保障受監護人之福祉與尊嚴。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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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宣告要不要聲請?監護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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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聲請監護宣告前,家屬應先充分瞭解制度設計、監護人責任及可替代方案是否適用。若您正考慮為親人申請監護宣告,建議先與專業律師討論,依實際情況制定最合宜的保護措施,避免一時的衝動決定反而造成更大法律與情感上的負擔。監護制度雖立意良善,卻不是一項輕率的決定,每一件監護宣告的聲請,都是對一個人基本權利與生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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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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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定代理制度的核心精神在於「保護與補充」,即透過代理人的協助與審慎判斷,彌補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在法律行為上的能力不足,讓其在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前仍可安全參與社會活動與交易關係。民法對於法定代理制度的規範不僅建構出明確的法律邊界與責任歸屬,更實質保障弱勢者的權益與生活安全,使法律能夠真正在現實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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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為什麼要有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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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成年人因心智尚未成熟,法律特別設計限制行為能力制度與法定代理人制度,一方面避免其因未充分判斷而陷入不利交易,一方面又保留其在一定條件下可從事法律行為的彈性,使其得以逐步培養自我判斷與責任承擔能力。此外,在代理機制的設計上,亦以父母作為最基本的法定代理人,並以監護人作為替代機制,以維持保護機能之延續與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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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症患者如何進行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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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屬若發現親人疑似失智且已涉及法律爭議,應儘早尋求律師協助,分析是否需啟動特別代理人聲請程序或進一步聲請監護宣告,以早日建立合法的法律代理架構,避免法律風險擴大。透過特別代理人聲請制度之設計,實現對失智症患者法律人格的補充保護,確保在法律程序中不因心智障礙而受不公平之處置,是現行民事訴訟與家事事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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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准許監護宣告後,監護人可以自由處分受監護人的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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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制度之設計乃為保障心智障礙或無行為能力者在法律上之權益,其財產使用應以維護其生活、健康、療養等基本需求為目的,所有監護行為均應回歸「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原則,監護人於執行職務時,除應善盡報告與管理義務外,並須誠實、公正,不得藉由職務行為自利,否則將面臨法律責任,甚或喪失監護人資格。爰此,倘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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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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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制度之設計,在保障受監護人生活與財產安全的同時,也要求監護人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行事(民法第1100條),不僅強化監護職務之法律責任,也使監護制度更具實質保護功能。因此,若家中有失智或行為能力受限之成員,應及早考量是否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透過法院程序指定合適監護人,不僅可確保當事人生活權益與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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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監護宣告之人」可以成為保險受益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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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制度與保險制度並行發揮功能,是對受監護人身心與財產全方位照顧的重要機制,反映法律對弱勢群體應有之尊重與保障,亦符合社會公平與正義的基本精神。因此,凡經法院宣告監護之人,雖無行為能力,仍可成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其受領保險金權利應由合法監護人依法代理行使。透過此一制度,保險不僅成為一般人風險管理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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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監護宣告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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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監護制度是一項既保障受監護人權益、又避免法律與財產風險的制度安排,對於家屬而言,若發現親人有疑似符合無行為能力之情形時,應盡速透過專業律師協助,依法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以確保其人身與財產權益受到全面保護,同時也避免未來相關法律行為遭受無效或爭議風險。透過這套制度,法律不僅保護當事人,更賦予家庭成員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