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付不付扶養費,跟能不能看小孩,有關嗎?
瀏覽次數:20
問題摘要: 會面交往權的設立目的在於讓未取得親權的一方,在離婚後仍可與子女保持聯繫,了解其生活狀況,確保子女順利成長,這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對子女的心理發展有正面影響,適當的會面交往有助於減少子女因父母離異而產生的負面影響。長期剝奪子女與未任親權父母的見面機會,可能導致親子關係疏離,對子女的身心發展並無益處。因此...
-
行使親權之一方非不可請求他方分擔扶養費用
瀏覽次數:19
問題摘要: 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綜合考量雙方的收入情況、子女的需求以及實際支出,來決定應補償的金額與方式。因此,若監護權一方已長期獨自承擔所有子女的生活開銷,則可依法律途徑向法院請求對方支付應分擔的扶養費,以確保子女的生活與教育需求能夠獲得應有的保障。最終,法律的立場始終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核心,不允許父母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