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能隨時要求成年子女扶養嗎?還是「不能維持生活」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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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扶養費請求事件中,法律確實與民眾的生活認知或期待可能有所落差。民法第1117條規定的核心是,只有在父母“不能維持生活”時,才能請求子女扶養。這意味著,如果父母有足夠的財產、退休金、存款或其他收入來源可以維持其基本生活,即使這些收入不高,他們也不能請求子女進行法律意義上的扶養。...

  • 代墊醫療費用,是否可向扶養義務人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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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扶養方法應由當事人協議決定,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決定。然而,即使未曾協議扶養方法,但一方已代墊扶養必要費用,未盡扶養義務者即「已獲得免為扶養之利益」,應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依《民法》第179條,無法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若在沒有法律義務的情況下自願給付,該行...

  • 扶養的程度與方法如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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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扶養的程度應依據受扶養人的需求與扶養義務人的經濟能力來決定,法院通常會各地區的消費支出標準來計算扶養費用,確保其合理性,在扶養的方法上,當事人應優先透過協議決定,若無法協議,則交由親屬會議或法院裁定,法院在決定扶養方式時,通常會以金錢給付為主,但在某些情況下,也會允許以勞務照顧的方式履行扶養義務,這樣...

  • 在成年子女後,母親是否可以向父親請求過往的未給付之扶養費?是否受到父母離婚時約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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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子女若已成年,除非其無法維持生活,否則無法再向前夫請求扶養費。而若是針對過去未成年期間前夫未履行的扶養義務,則仍有機會依法請求補償未支付的扶養費,惟須舉證前夫當時確實有能力卻未履行義務,且母親當年獨自扶養子女導致經濟困難。若離婚協議書有約定由前妻負擔所有扶養責任,雖可能對前夫有一定保護,但若法院認定該...

  • 前妻再婚,是否仍須付小孩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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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並不會因為父母雙方有無婚姻關係而消失或影響,無論親權歸屬何方,雙方皆應依其經濟能力共同負擔子女的扶養費,而若一方未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依據不當得利的法律規範向法院請求償還其代墊的費用,這不僅符合民法的規範,也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法律精神,因此在離婚案件中,無論親權如何分配,雙方...

  • 什麼是遺棄罪?對於需要幫助的親屬,不去照顧就是遺棄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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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遺棄罪並非指對親屬不聞不問即構成犯罪,而是針對「具有扶助、照護法律責任的行為人」,在面對「無自救力」的對象時,若出現「積極棄置或消極不作為」,且導致被害人處於生存風險之中,即有可能構成遺棄罪。即使未達構成要件,也應秉持倫理良知,莫讓人倫關係失溫,因為對一位長者而言,或許真正所需的,不只是三餐與看護,更...

  • 判決離婚與協議離婚的選擇?判決離婚的條件太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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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的方式分為協議離婚與判決離婚,協議離婚是較為理想的方式,但需雙方達成共識,並妥善規劃離婚協議書,以免後續糾紛;判決離婚則適用於無法協議離婚的情況,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法定離婚事由,並透過法院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民法第1052條第2項提供了一個比十大法定離婚條件更具彈性的裁判離婚依據,雖然...

  • 她遭前夫求償子女扶養費 無力負擔怎辦?可以調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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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當事人若因再婚後經濟負擔增加,確實可以根據《民法》第1121條與《家事事件法》第102條,向法院聲請變更扶養費。然而,是否能夠成功減少扶養費,需取決於是否能夠證明自身經濟能力因不可預測的變動而減弱,或是子女的實際需求已減少,導致原扶養費顯失公平。若當事人希望減少扶養費,應蒐集財務證明、生活支出明細,以...

  • 「子女扶養父母」是法律上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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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子女扶養父母不只是倫理要求,更是法律強制性義務。當父母無法靠自己維持生活時,子女依法應出面扶養,並且不能輕易推託。儘管法律允許經濟能力衡量義務的程度,但在父母有明顯需求時,子女無法完全規避其扶養責任。同時,扶養方式可以多樣,但若家庭協議不成,仍可由法院介入判決,以確保高齡父母的生活基本保障不致中斷。扶...

  • 扶養義務的扶養的程度與方法應如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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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扶養義務的核心在於根據受扶養者的需要與負扶養者的能力制定合理的支持方案。當協議無法解決分歧時,通過親屬會議或法院裁定,既保障受扶養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也減輕負扶養者的負擔,使扶養義務的履行具有可操作性和公平性。扶養的程度和方法既要符合當時的現實需求,又應能適應未來可能的變化。在協議簽訂時,應注重考慮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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