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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尚未離婚,我可以單方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來保護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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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夫妻財務管理發生嚴重問題,或有一方試圖規避財產分配責任,則另一方可以依據民法第1010條的規定,單方面聲請法院改用分別財產制,以確保自身的財務獨立性,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具體情況判斷是否符合變更財產制的條件,並在必要時作出裁定,而一旦裁定成立,則夫妻財產將不再合併計算,而是各自獨立管理,此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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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婦難為無米炊!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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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擔不僅是經濟上的義務,也是婚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若遇到對方不給付生活費或不合理推託,應勇於依法主張自己的權益,必要時可透過法律途徑請求返還已代墊的費用,或申請分別財產制,保障自身經濟獨立與生活安定。婚姻需要相互扶持,金錢安排的公平與透明,更是穩定婚姻的重要基礎。唯有在尊重與理解之下,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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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配問題-分居達六個月,是否不問是否有過失皆可請求法院宣告改為分別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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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夫妻因情感不睦、無法維持共同生活,且已事實分居達半年以上時,即便尚未離婚,亦得考慮依民法第1010條第2項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進而保障自身財產獨立性與法律上不被連累的地位,這是處於婚姻邊緣當事人重要的法律保障機制之一。 律師回答: 依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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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配問題-什麼時候可以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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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雖然夫妻之間原則上適用法定財產制,但當一方出現嚴重失職行為、財務風險或婚姻實質破裂等情況時,法律提供另一方一條救濟途徑,亦即依民法第1010條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透過法院審查程序,在保障當事人財產自主的同時,也落實婚姻制度中對公平與保障的追求,進一步體現民法在家庭制度中的靈活調整與人性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