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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同居之虐待」是否可請求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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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不堪同居之虐待」是民法中一項絕對的判決離婚事由之一。夫妻共同生活應建立在互助互諒、相互扶持的基礎上,如果其中一方對另一方實施精神或肉體上的虐待,導致另一方無法忍受,則婚姻關係已經出現破綻。對於虐待,可以分為身體上的虐待和精神上的虐待兩種。身體上的虐待可以是慣性的毆打,無論傷勢程度如何,都被認為構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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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人道於婚後發生可以構成絕對判決離婚事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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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結婚後因車禍受傷致不能人道,這樣的情況雖然不容易被認定為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規定的「不治之惡疾」,但如果此情況已經導致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則仍然可以依據同條第二項的規定訴請離婚。總之,婚姻中的不可預見的身體傷害可能會對夫妻之間的關係產生重大影響,並可能導致難以維持婚姻的情況。因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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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是否可請求判決離婚?要多少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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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結婚關係中出現「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的情況,可以成為請求判決離婚的絕對事由之一。這表示如果其中一方發現配偶與他人發生通姦,他方就有權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在法律上,通姦的定義是指在婚姻關係中,其中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值得注意的是,這裡所謂的「合意性交」是指在不是被強迫的情況下,雙方自願進行的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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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遺棄是否可請求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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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確實規定了夫妻一方以惡意遺棄另一方,在持續狀態中,可以作為絕對判決離婚的理由之一。這是基於夫妻關係中的互相同居和扶養義務,如果一方無故地拒絕同居或不支付家庭生活費用,這被視為惡意遺棄對方。惡意遺棄的判斷,需要考慮兩個方面:主觀上的拒絕同居的意圖和客觀上違背同居義務的行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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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肉圓沒加辣!男「掌摑勒脖」暴打妻兒 影片曝光網震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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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 新北市昨(12)晚發生一起家暴案,一名男子因為兒子買的肉圓沒有加辣,竟然拳腳相向,將兒子打倒在地,妻子欲阻止也遭殃,慘被勒喉拖行,最後送醫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痛批這名父親「畜生」、「垃圾」。 據了解,家暴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肉搜出男子住處,有7名在地人士前往痛毆男子,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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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守正三姊怒譙小嫻 直指離婚全因妙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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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 小嫻與何守正爆出一個月前祕密離婚,何守正也於臉書發聲明表示:「我用盡全心全力去愛妳。」卻遭網友痛批是「幹話」,形象在一夜之間跌落谷底。如今何守正三姊也替弟弟抱不平,更說小嫻之前突然向外界爆料不能生子,「都是為了今天這齣啊!」更直指兩人離婚主因全是因為妙禪! 據《鏡週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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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老公另有妻子提告才知自己竟是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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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摘要: 南投縣王姓女子去年4月和許姓男子結婚,但今年發現丈夫行蹤可疑,懷疑他有婚外情。王姓女子展開調查,發現許姓男子在美國另有婚姻,她不斷追問,許姓男子終於承認,他在美國另與大陸地區馬姓女子結婚,且結婚時間就在去年1月。 王女相當氣憤,檢具結婚書約影本、戶籍謄本等,向南投地方法院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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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患有重疾而無法維持婚姻關係,可以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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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討論植物人或患有其他重大疾病的情況下是否可訴請離婚時,有不同的見解:一方面,婚姻乃是兩性結合,共同生活的目的。如果一方成為植物人或患有無法治癒的重大疾病,使得無法履行夫妻的同居義務,有足以破壞共同生活或難以維持共同生活之情事發生,此時可訴請離婚。法律上也規定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的情況下,可以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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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誰當離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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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雙方如有共識,可以自行辦理離婚,無須透過法院。離婚協議書據應有兩位以上證人簽名,並需向戶政機關登記。證人可以是任何與當事人無親屬或朋友關係的第三者。雖然法律上允許親屬或朋友擔任離婚證人,但在實務上,建議尋找與雙方無關係的客觀第三者,以避免可能的爭執和偏袒。離婚證人的簽名可以由印章代替,但有學者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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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懷疑對方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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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夫妻之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虛偽指控,導致另一方精神上受到痛苦,無法繼續同居。這被認定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因為它造成了無法忍受的精神痛苦。即使沒有造成不堪同居之虐待,也可能存在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這顯示了在婚姻關係中,不僅僅是身體上的虐待可以成為離婚的依據,對於夫妻關係的持續維護也是極其重要的。這些法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