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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不和,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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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個性不合作為離婚理由,並非單一或片段衝突,而是長期、結構性的不協調導致婚姻功能喪失,若此種情況已經產生,且雙方均無意或無力修復,則應透過法律程序尋求解脫,保障婚姻自由與人格尊嚴。裁判離婚制度的存在,即是為此目的而設。法院對於「重大事由」的認定,採取個案審酌方式,著重於婚姻生活實質是否已破裂、感情是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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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由一方負責婚姻破碇事由者請以請求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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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若婚姻破裂原因應由一方負責,該有責方不得訴請離婚,僅無責任之一方得請求。此規定體現我國「消極破綻主義」立場,強調不能讓造成婚姻破綻者藉此脫離責任,損害無過失方權益。實務上,若法院認定離婚主因由訴請方負責,將駁回離婚請求。例如配偶自殺未遂成植物人,有責方不僅未盡扶養義務,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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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一方惡意遺棄他方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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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惡意遺棄作為裁判離婚事由,需綜合考察一方是否有無正當理由拒絕同居,並有意或放任破壞婚姻關係之事實,若其狀態處於持續中,則可成立民法1052條第1項第5款所定的裁判離婚要件。此亦提醒當事人,如遇配偶長期無故離家不歸,且拒絕履行夫妻間最基本的同居義務時,可透過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主張其行為構成惡意遺棄並持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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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姑冷眼對待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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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單就被小姑冷眼對待而言,尚不足以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因小姑不屬於直系親屬,惟如小姑的長期不當言行已導致婚姻實質破裂,而配偶又怠於保護,則仍可檢討是否符合第2項重大事由規定。 律師回答: 關於配偶的姐妹(即俗稱的小姑)冷言冷語、態度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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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大小事~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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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律師可提供全程法律策略建議,包括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的利弊分析,子女監護及扶養費的最適安排,財產分配的公平計算,精神賠償及贍養費的請求方式,以及訴訟或調解程序中注意事項,避免當事人因法律知識不足而遭受不利影響。律師的介入亦有助於證據整理,包括收集財產資料、債務證明、子女教育與醫療費用明細、家庭暴力紀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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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症屬於重大不治惡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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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不孕症是否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7款所稱「不治之惡疾」,實務見解多否定,因不孕症不具傳染性,亦非社會普遍厭惡之疾病,難認其妨害婚姻目的,故不足以作為裁判離婚之法定事由。依司法院解釋與判決實務,單純之不孕並不符「惡疾」定義。然而,若不孕引發雙方爭執、情感破裂並難以恢復婚姻實質關係,仍可依第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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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哪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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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結婚與離婚皆屬身分行為,必須嚴格依民法規範辦理,未結婚就離婚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行為,遇到此類情況,正確做法應先確認婚姻效力,有效婚姻才能談解除,無效或未成立婚姻則須走確認無效或其他相關程序處理,而不是去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否則不僅徒勞無功,還可能誤導自己對法律程序的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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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睡在一起,天天也沒有交集,這樣算是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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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僅以「沒有睡在一起」、「天天沒有交集」來評價婚姻是否可離,尚不足以當然構成裁判離婚的依據,但若此等狀況長期持續,並已造成夫妻關係實質破裂、失去信任、情感斷裂、無親密性與合作性,則法院有可能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規定,認定婚姻已難以維持,准許離婚。當事人如有離婚意願,建議在此情況下應留意證據保存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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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有重大傷殘,可以訴請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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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我國實務對於因配偶重病或傷殘無法維繫婚姻生活者,已逐步採取更為彈性與人性化的態度,重點不在是否有人故意造成破綻,而在於婚姻是否客觀上已無維持之可能。當事人若面臨相似處境,應理解即使配偶非有過失,只要婚姻確實已無實質生活基礎,也得依法律程序終止,回歸個人自由與尊嚴。 律師回應 關於這個問題,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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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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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你想離婚,首先應評估自己與配偶是否能夠以協議方式解決,因為這樣最快速、成本最低,且能自主協商財產與子女相關問題。但若協議不成,則必須考量是否符合民法第1052條所列的離婚事由,並蒐集相關證據,再透過法院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是一個法律上與生活上皆重大的人生轉捩點,不僅涉及夫妻雙方,更影響子女、雙方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