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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收養?成年人收養有何注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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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收養制度為法律認可之親子創設機制,其效力所涉極廣,故不論是形式面之書面契約、聲請程序,抑或實質面之親子合意、扶養事實與社會倫理,法院皆應嚴格把關,不僅維護收養制度之正當性與穩定性,亦能避免收養制度被用作脫法手段,進而破壞我國整體身分法制之價值與秩序。成年人收養雖無需經收出養媒合或接受兒少福利機構之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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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兩岸收養子女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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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兩岸收養須同時符合雙方法律規範與我國司法認可程序,並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限制與程序保障機制所規範,收養人應妥為準備資料,確認收養目的之正當性與實質照顧事實,始能完成合法有效之收養關係,落實保障兒少權益與制度公正之本旨。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收養就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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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收養認可如何進行?一定要經過出養媒合服務者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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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辦理未成年子女收養認可係一項法律程序完整、涉及廣泛之重大事項,除了須備妥完整文件外,亦需審慎評估雙方是否具備穩定之親子關係基礎與合宜的家庭支持環境。在依法程序中,法院並非僅憑書面即逕行准許,而是透過多方訪視、評估與觀察,確保收養安排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大利益,藉此建構穩定、安全且具法律保障之新型家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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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認可收養前,如收養人或被收養人死亡,收養是否會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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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認可收養制度係為確保身分關係之真實性與合法性,其程序嚴謹且具強烈公益性質,對於聲請過程中當事人死亡之情形,應區分被收養人或收養人為誰,以及其是否為未成年人與契約是否已成立等,分別處理。就未成年者而言,被收養人死亡即終結程序,不生效力;收養人死亡則仍可依法院認定是否符合兒少最佳利益決定是否認可。至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