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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扶助義務及生活保持義務是什麼?兩者相別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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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生活扶助義務,即當一方無力生活,而他方有扶養餘力的時候,才產生的扶養義務。生活保持義務則是保持其現有生活水準的義務。基於對家庭成員生活權益的全面保障,並在此基礎上確保家庭關係的穩定與和諧。儘管其履行過程可能充滿挑戰,但其存在的價值在於促進家庭成員間的相互支持,尤其是在需要一方的生命中提供至關重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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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孝道,還是盡義務,這是個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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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當父母無法維持生活時,所有子女均有義務扶養,若其中一人獨自支付全部扶養費,則可依據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向其他兄弟姊妹請求補償,然而,請求方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父母的經濟狀況、自己的支出紀錄以及其他兄弟姊妹未履行義務的事實,並且需注意法律時效問題,為了避免爭議,最好的方式仍是事前與兄弟姊妹協商,確保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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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子女的栽培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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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120條賦予當事人協議扶養方式的權利,並允許當事人事先就扶養費用達成約定,以確保父母的晚年生活能夠獲得妥善安排。民法第1084條與第1114條在扶養義務的適用對象與條件上有所區別,前者主要針對未成年子女,確保其在成長期間獲得適當的照顧與教育,而後者則涵蓋所有直系血親,在無謀生能力且無法維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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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之在學學生是否受扶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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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扶養義務的適用範圍及標準因未成年或成年子女的情況而異。成年子女並非在所有情況下都能請求扶養,而需根據其實際情況、生活能力及客觀需求加以判斷。未成年子女無論是否具備謀生能力,均有權向父母請求扶養;成年子女則需滿足「不能維持生活」與「無謀生能力」的條件,才能例外請求扶養。此外,法院在判定扶養義務時,還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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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與孩子的會面交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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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會面交往的制度設計旨在維護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即使父母分居或離婚,子女依然能與雙親保持正常的親子互動。當遇到執行困難時,法院將通過法律手段確保裁定的履行,同時注重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並努力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合作與溝通。會面交往制度旨在維護未成年子女與雙方父母的親子關係,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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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沒有妻,小孩不能不管?如何就子女扶養費加以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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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即使夫妻離婚,這項義務仍然存在,因此,在擬定扶養費協議時,應該充分考量子女的生活需求與教育費用,並明確約定支付方式、期限及擔保條款,以確保扶養費能夠按時支付,若對方拒絕支付或拖欠扶養費,則可依法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強制執行,確保子女的權益不會受到影響,透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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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付小孩扶養費,要如何處理?可以把小孩放在前夫家門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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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若前夫拒絕支付扶養費,母親應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包含向法院請求裁定扶養費或聲請強制執行,而非採取極端手段將孩子留在前夫家門口,這樣的行為可能會導致法律責任,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可能衍生更多的法律糾紛,因此,面對這樣的情況,應該選擇透過司法機制來維護自身與孩子的權益,確保孩子能夠獲得適當的照顧與扶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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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女友肚子,竟娶別人還拒付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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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孩子的扶養費是法律賦予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權利,父母都應共同負擔,而非單方面由母親承擔。無論父母的關係如何變化,孩子的生活需求不應受到影響。因此,母親可以透過協商、訴訟及法律執行等方式,確保孩子的扶養費能夠穩定支付,以維持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與受教育權利。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父母對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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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之扶養費或贍養費,一定要知道的關於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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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離婚後扶養費與贍養費常被混淆,但兩者適用情境不同。扶養費是指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即使未取得監護權,父母仍須負擔,金額依平均消費水準與雙方收入能力分攤,特殊教育或醫療費用可額外請求。即使離婚協議中放棄扶養費,子女仍可依法請求,拒付者可透過訴訟強制執行。贍養費則是無過失一方在生活困難時向有過失一方請求的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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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管教權之體罰範圍為何?什麼情形才是不當親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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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確實擁有對子女的管教權,並在必要範圍內行使懲戒權,但這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制地施以體罰,或以暴力手段對待子女。法律允許的懲戒應當以教育、保護為出發點,並符合必要範圍的標準,而非單純發洩情緒或施加身體傷害。如果懲戒行為過當,導致子女身心受到傷害,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因此,父母在行使管教權時,應當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