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後要如何照照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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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後照顧未成年子女的法律規範,核心在於保障子女的成長需求不因父母關係破裂而受損。父母離婚後,必須協商監護權與探視權的安排,妥善分配扶養費,並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最高原則。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透過社工訪視與多面向考量,裁量最適當的安排。監護權可隨情勢變更而改定,探視權需明確約定以減少紛爭,扶養費則應以...

  • 離婚一定要知道的四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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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涉及程序複雜、權利義務繁多,包括雙方離婚意願的確認、書面協議的撰寫與簽署、證人見證、戶政登記、法院訴訟或調解程序、子女親權及扶養、探視權安排以及夫妻財產分配,透過上述四項重點,包括離婚方式及條件、未成年子女親權與照顧安排、扶養費支付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當事人可在法律框架下妥善規劃離婚相關事項,夫妻...

  • 離婚後不負擔小孩的生活費用分攤,可以更改子女姓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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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後若一方長期不負擔小孩的生活費,符合民法第1059條變更子女姓氏的聲請條件,可由親權人或子女本人向法院提起姓氏變更聲請,並提出對方未履行扶養義務的事證,作為主張對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的具體依據。法院將綜合子女年齡、生活情況、情感連結、實際扶養狀況與子女意願等要素進行審酌,核心仍以子女最佳利益為...

  • 監護權跟扶養權有什麼不同?離婚協議書上該怎麼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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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辦理離婚登記時,戶政機關必須確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型態,是單獨監護還是共同監護。單獨監護的情形下,未成年子女的生活重大事項由監護權人一人決定,通常在父母間溝通不良或衝突頻繁的狀況下較為合適,以避免在戶籍遷移、醫療處置、銀行開戶、護照申辦等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的事項上產生阻礙。共同監護則是雙方共同擔任法定代理...

  • 父母離婚時約定未成年人扶養費由父負擔,父還可以代理未成年人向母要扶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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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父母離婚後,無論當初如何約定扶養費負擔,只要符合子女利益與法律規定,實際支出方均可依法代子女向另一方請求扶養費,由其代為受領並用於子女生活,這並非「反擊」或「報復」,而是依法行使權利,旨在平衡雙方扶養義務,確保子女獲得應有生活保障,符合法律精神與家庭正義,未來若遇到類似情況,當事人應冷靜思考,依法處理...

  • 未獲兒監護權,仍須付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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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即使在離婚協議書中未明確約定扶養費數額,父母仍然有共同負擔扶養費的責任。如果前妻未履行扶養義務,男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扶養費的支付,並且可以依據相應的法律程序要求前妻支付代墊的扶養費。同時,若前妻阻礙男方的探視權,男方也有權依照法律請求法院保障其探視權。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綜合考慮父母的經濟狀況、子女...

  • 離婚對方都沒付小孩的扶養費,我該怎麼跟他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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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部分法院會衡量扶養義務人之誠信與履約能力,避免形式履行義務而實際剝奪子女應有之照顧與發展權益。總結言之,若離婚後對方未履行子女扶養費之給付,可依是否有協議區分處理路徑,有協議者應依協議請求,視約定期限長短適用五年或十五年消滅時效,無協議或協議不利子女者,得以子女法定代理人身分聲請法院裁定扶養費金額與方...

  • 認識「離婚證人」?誰能擔任離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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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證人的功能不僅在於簽名,更在於見證雙方離婚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與合意性,且必須符合法律要件方能使離婚有效,離婚協議書作為離婚程序的核心書面文件,其內容必須完整、明確且符合法律規範,建議採取面對面簽署並由專業律師協助審閱與見證,以保障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權益並確保離婚程序與效力之穩定。  ...

  • 父母對於未成年人之扶養費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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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協議之效力,應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與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判斷,其是否由父母與子女簽署固屬形式要件,但更須重視實質內容是否合理,是否有損子女權益,是否為父母單方面權利濫用,且法院依法得依職權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予以改定、撤銷或宣告無效。即使協議經由子女本人簽署。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或同意權人,應負善...

  • 未擔任親權人之一方,如何行使會面交往權或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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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會面交往權是父母子女間不可剝奪的自然權,法律明確禁止完全排除或放棄,並透過法院審酌與限制機制,使之在子女最佳利益下適當行使。會面交往權是親子關係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具有強烈的倫理與法律保障基礎。離婚後未任親權之一方透過會面交往制度,得持續維繫與子女的親情聯繫,法院在審酌時則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唯一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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