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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恐怖情人,法律上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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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法律針對家暴和恐怖情人的情況已提供周密的保護規定。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而法律提供了多種途徑來應對這些問題。這包括聲請保護令、收集證據、報警處理,以及提出刑事告訴。這些步驟能夠幫助受害人有效地保護自己,並將加害人追究法律責任。 律師回答: 對於家暴,特別是「恐怖情人」或分手後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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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必要性何在?面對家庭暴力,可以這樣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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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暴力問題的性質、對受害者的影響,以及相應的法律措施和社會介入。家庭暴力不僅包括身體上的暴力行為,還包括精神、言語上的虐待,以及經濟上的控制等。這些行為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甚至可能導致長期的創傷和心理問題。法律對家庭暴力的處理,包括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獲得即時的保護措施。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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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暴者如果違反保護令,刑罰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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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違反保護令罪的行為,例如辱罵、恐嚇、傷害,可能同時構成多項犯罪,法院將依較重的條款進行處罰。《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的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時構成的其他犯罪,如恐嚇危害安全罪、傷害罪等,將從較重的條款處罰。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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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配偶毆打或家庭暴力,可以訴請離婚嗎?可以直接取得小孩的親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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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暴力不僅涉及民事離婚訴訟,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若施暴者違反保護令,即使受害人願意原諒,檢察官仍應依法起訴。在離婚訴訟中,法院將依據民法第1052條認定是否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受害者應透過驗傷單、錄音錄影、證人證詞等方式積極蒐集證據,以證明暴力行為已構成婚姻無法維持的重大事由,確保自身權益得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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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管教權之體罰範圍為何?什麼情形才是不當親權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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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父母確實擁有對子女的管教權,並在必要範圍內行使懲戒權,但這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制地施以體罰,或以暴力手段對待子女。法律允許的懲戒應當以教育、保護為出發點,並符合必要範圍的標準,而非單純發洩情緒或施加身體傷害。如果懲戒行為過當,導致子女身心受到傷害,則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因此,父母在行使管教權時,應當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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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老妻都忍耐那麼久,還要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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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所稱的「不堪同居之虐待」,涵蓋身體上的虐待與精神上的虐待,法院在判定是否符合離婚條件時,會綜合考量虐待行為的持續性、嚴重性,以及是否已經對受害配偶的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造成不可忍受的傷害,並且衡量夫妻關係的基礎是否已經嚴重動搖。若婚姻關係已經因為施虐行為而無法回復,則法院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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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的我,不成為新聞上討論的焦點,也不想自己私密影像被人意淫,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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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從刑罰的設計到行政平台義務,再到家庭暴力制度的保護與個資法的輔助,形成一套從預防、處罰到修復的完整法律機制。但真正要避免遭遇網路性影像暴力,最關鍵的仍是關係中的風險評估與對私密內容掌控的警覺,無論再親密的伴侶,只要將性愛影像存留,就存在風險,這不是質疑愛,而是保護自己未來免於失控的武器,因為人心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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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法保護受害人的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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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暴力防治法提供一整套從保護令核發、刑事偵辦、親子安置、預防處遇到違法處罰的完整制度,並透過多元保護措施,使被害人能即時脫離暴力環境、恢復基本生活安全與尊嚴。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預防與處遇制度,涵蓋法律、行政、醫療、教育、就業等面向,透過跨機關協作與階段性資源投入,形成被害人保護與加害人矯正之雙軌制。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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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保護令是什麼?如何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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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暴力保護令是制度性介入家庭暴力最有力的法律工具,透過法律命令與社會支持,保護被害人安全、穩定其生活並防止二次傷害。被害人應積極利用這項制度,向法院、警察或社政機構求助,切勿因羞恥或害怕而隱忍,否則不但加深傷害,也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社會大眾如見疑似家暴情事,亦應勇於通報,共同守護弱勢與家庭安全。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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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民事保護令?一朝令到手,終生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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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民事保護令是一項重要而必要之法律制度,其在維護受害人安全、傳達社會正義價值方面扮演關鍵角色。然其並非萬靈丹,不足以構成永久保障,更非靜態的「令狀即安全」模式,而是需要被害人持續參與、強化自我保護意識與策略,配合法律與社政體系資源,方能真正發揮保護效益。司法實踐與社會支持之間仍需無縫接軌,否則保護令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