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亦不能主動請求別居,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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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縱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配偶仍不得「主動」請求法院判決別居,法律並未賦予此種積極形成權。所謂正當理由僅賦予拒絕同居之抗辯權,而若婚姻關係確已因分居而破裂,則當事人應透過離婚訴訟處理,法院將依子女最佳利益、夫妻間責任歸屬、婚姻是否已難以維持等因素綜合判斷,決定是否准予離婚。換言之,我國現行制度下,別居並...

  • 離婚與「破綻主義」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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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與破綻主義的關係,不是誰要離誰就能離,而是把「婚姻是否已經客觀破裂」放在天平的中心,把「責任歸屬與輕重」放在兩側秤砣:當破裂不可回復、責任衡量允當、解消更能降低整體損害時,法院讓婚姻退場;當仍有維繫希望、或有責者企圖藉破綻之名脫身時,法院讓婚姻留校察看或駁回請求。理解這套秤重邏輯,你就能在情緒之上...

  • 夫不告而別可請求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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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夫不告而別的情形,若有主觀惡意及客觀違背同居義務的事實,持續一定期間未改善,即屬於惡意遺棄,配偶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若尚不足以構成惡意遺棄,亦可視婚姻已無維繫實質而請求法院依重大事由判決離婚,惟仍需提出事證證明婚姻無法持續之具體情節,以供法院認定離婚請求之正當性。   律師回答...

  • 你什麼時候才會回家呢?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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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若婚後配偶長期離家未歸,幾無聯絡且無具體同居行為,配偶一方仍可提出無故分居為由訴請離婚。惟若欲主張對方惡意遺棄,仍需提出雙方互動細節與自身嘗試維繫婚姻之證明,否則法院可能認定雙方均有責任,改採重大事由為裁判基礎。在婚姻關係之維繫上,法律雖規定夫妻應同居扶助,惟亦體認實質破裂之婚姻不應強行維持,唯有透過...

  • 再見婚姻!我要追求我自己的人生啦~想離婚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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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離婚不應輕率為之,但若婚姻已名存實亡,持續存續只會造成雙方更大傷害與壓力,與其苦撐不幸的婚姻,不如勇敢面對現實,依法律程序追求自我人生新階段。離婚既是法律行為亦是心理轉折,須兼顧理性處理與情緒調適,方得達致真正解脫與新生。未來即使脫離婚姻狀態,亦應正視人生自主與責任,逐步重建生活與信心,繼續走向屬於自...

  • 百年修得共枕眠?論夫妻之「同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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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同居義務固然是婚姻生活的基石,但並非僵化的絕對義務,正當理由制度的設置,就是為在保障婚姻核心價值與個人人格尊嚴之間取得平衡。所謂「百年修得共枕眠」,固然反映社會對夫妻長相廝守的浪漫想像,但在現實的法律運作中,夫妻之間是否同居,除取決於婚姻本質,也必須兼顧工作、健康、安全與平等對待等現實需求,因此,正確...

  • 工作因素可以做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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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工作因素確實可以構成「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這並不當然構成惡意遺棄或離婚事由,已經展現相當的支持。不過,每個案件仍需依據事實情況判斷,法院會觀察雙方是否真有經濟困難、是否有事先協調、是否在分居期間仍盡扶助義務。如果只是單方面藉口工作逃避夫妻關係,則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因此,夫妻間若因工作不得不分居,應...

  • 有人告訴我夫妻有同居義務,所以不能定分居契約,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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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分居契約是否有效還要取決於契約的內容。如果契約中約定完全不再互相扶養、互相關心,甚至形同脫離婚姻關係,這樣的契約會被認為違反婚姻的本質目的而無效。但若契約僅是調整同居的方式,例如暫時免除同居但仍維持夫妻身分與義務,則可以被認定為有效。夫妻合意免除同居義務,如其情形並不違背婚姻共同生活之實質者,夫妻間一...

  • 健康因素可以做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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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健康因素確實可以成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特別是在重大疾病、長期療養或完全喪失自理能力的情況下,法院多會認為強迫履行同居義務已不符婚姻制度的目的,反而應尊重當事人基於現實生活需要而選擇分居。這種情況下的分居,既不影響婚姻法律關係的存續,也不會被認為違反婚姻義務。換言之,法律所要求的同居義務,並不是僵硬的...

  • 配偶持續違背忠實義務,可以成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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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配偶持續違背忠實義務確實可以成為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因為忠實義務的核心是維護婚姻的專一性與穩定性,一旦遭到持續性破壞,婚姻的本質就不復存在,強迫同居不僅無益,反而違背婚姻制度保障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的目的。法院實務亦已多次確認,在這樣的情況下,拒絕同居具有法律上的正當性。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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