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原因及對象是什麼?

    瀏覽次數:153

     

    問題摘要: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是一項旨在公平分配夫妻共同財富的法律機制,但其運用過程涉及多層面考量,包括財產計算基準、孳息收益範圍、不正當脫產的處理以及分配比例的調整等。夫妻可以透過契約選擇財產制度,若未約定,則當然適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下,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自己名下的財產,彼此原...

  • 婚前財產在婚後變賣,價金可否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瀏覽次數:152

     

    問題摘要: 婚前財產於婚後變賣,價金原則上仍屬婚前財產,不應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但核心問題在於能否提出充分證明,若證明不足,將被法律推定為婚後財產,進而成為分配標的。因此,夫妻一方若欲維護婚前財產的完整性,應妥善保留購置與變賣過程的所有文件,並將價金與婚後財產區隔存放。法律制度雖保障婚前財產不必分配,但舉證不力...

  • 婚姻關係中,配偶也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瀏覽次數:152

     

    問題摘要: 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確有可能透過法院裁定改用分別財產制的途徑,進而提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這並不限於離婚或死亡情況,亦包括一方未盡扶養義務、揮霍財產、惡意處分或長期分居等重大原因。此制度設計的意義,在於保障另一方不致因遲延離婚或無法提出離婚訴訟,而喪失對夫妻共同努力成果的合理分配。實務上,若婚姻形同虛設...

  • 結婚後財產是夫妻共有嗎?對方不負擔家用也不顧小孩,離婚還可以分一半嗎?

    瀏覽次數:150

     

    問題摘要: 結婚後財產並非自動共有,婚姻存續期間各自管理、使用及收益,離婚或法定財產制消滅時才涉及剩餘財產分配,且法院將綜合衡量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貢獻、家事及子女照顧情況、分居時間、財產取得及經濟能力等因素,必要時調整或免除未貢獻方分配額,以達到公平合理的財產分配。對於夫妻財產管理與分配的理解,應以民法相關條文及...

  • 夫妻也要明算帳─認識夫妻財產制

    瀏覽次數:148

     

    問題摘要: 夫妻結婚後,為了家庭生活的需求,對於彼此財產所應適用的財產制度,稱為 夫妻財產制 。所以選擇適合的 夫妻財產制 ,對於安定的家庭生活至關重要。臺灣的夫妻財產制一共有3種。分別是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其中,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都是約定財產制的一種,必須特別約定才能適用。然而,由於在臺灣簽...

  • 誰買的房子?婚前財產?婚後財產?傻傻分不清楚!

    瀏覽次數:148

     

    問題摘要: 判斷房子究竟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必須從幾個面向來分析:第一,看登記日期而非僅看契約簽訂日;第二,婚前財產孳息歸屬婚後財產,但增值不算;第三,婚後償還婚前貸款部分要予以扣除補償;第四,婚後購屋及其增值全部屬於婚後財產;第五,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分配。掌握這些原則,才能在面對婚姻終結時,正...

  • 離婚協議書如何?律師教妳寫!

    瀏覽次數:147

     

    問題摘要: 離婚協議書雖非法院判決,但其法律效力相當於契約,一經簽訂即應遵守履行,對於離婚後能否順利解決爭議、保障子女與自身權益,有著關鍵性影響,因此無論內容多寡、是否委任律師撰寫,都應慎重以對,盡量條文明確、格式齊備、內容平衡,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意見,才能使這份協議真正發揮其保護作用,協助雙方平和終結婚姻關係、...

  • 婚後出售婚前所購買的股票,再投資其他股票,離婚時該如何分配?

    瀏覽次數:147

     

    問題摘要: 婚後出售婚前購買的股票再投資其他股票,原則上仍屬婚前財產變形,並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但關鍵在於能否充分舉證,若無法提出完整證明,則極有可能遭法院推定為婚後財產,進而被列入分配。因此,投資人若欲保護自身婚前財產,在婚後涉及財產處分與再投資時,應妥善保存交易憑證、資金流向紀錄,以免未來離婚訴訟時因舉證不足...

  • 夫妻剩餘財產如何調整分配?

    瀏覽次數:146

     

    問題摘要: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的財產分配規則。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當婚姻因死亡或離婚而解除,法定財產制隨之消滅。此時,夫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後,如有剩餘財產,其差額應平均分配給雙方。「平均分配」的概念是指,在計算夫妻各自現存的剩餘財產後(包括負債、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比較...

  • 無收入的家庭主婦或夫,離婚會不會淨身出戶?發現丈夫(或妻子)正在脫產,如何補救?

    瀏覽次數:146

     

    問題摘要: 無收入的家庭主婦或主夫在離婚時絕不會因為沒有薪水而淨身出戶,法律透過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承認家事勞動的價值,使他們能分享婚後共同生活所累積的財產。而當配偶有脫產行為時,亦可透過假扣押、撤銷權及追加計算等制度進行補救,以避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成為空談。這一系列規範充分體現我國民法在夫妻財產制上的公平精神...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